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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规定月收入低于1900元可定期提取公积金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5 09: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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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目前有不少公积金缴存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引发公积金“劫贫济富”质疑。记者13日从湖北省人大调研武汉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座谈会上获悉,武汉市公积金今年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

  月入低于1900元

  拟允许定期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是一项专款专用制度,按照目前全国通行的公积金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用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但事实上,一些月收入一两千元的低收入职工,并没有能力贷款买房,缴存的公积金成了“死钱”,这就造成低收入者大量存储的沉淀资金支持较高收入者贷款买房,被质疑公积金存在“劫贫济富”情况。

  对此,武汉公积金管理部门向湖北省人大汇报时提出,应根据本地收入水平、房租状况确定最低收入缴存标准,低于该标准,在不享受公积金贷款前提下,允许定期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租房等其他支出。

  据了解,结合武汉市最低收入标准等指标,武汉市拟将月收入1900元定为最低收入缴存标准,如果职工月收入低于1900元,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定期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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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武汉,低收入职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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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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