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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可定期提取公积金,意义有多大?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5 08: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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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收入者可提取公积金仍难改“劫贫济富”格局

  由于公积金提取限制比较严格,一直以来,很多买不起住房的中低收入人群很难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沦为民众的养老金、棺材本,引发公积金“劫贫济富”的质疑,引起很多人的强烈不满,甚至有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公积金。

  武汉在一定程度上放开公积金提取限制,允许买不起住房的低收入群众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作为生活开支,应当说满足了低收入群众提取公积金的需求,避免低收入群体的公积金沦为养老金的情况。但是,笔者认为,在实践操作中,这项政策只是看上去很美,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积金“劫贫济富”的格局。

  从武汉公积金提取新政来看,月收入低于1900元的群众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在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武汉市,月收入低于1900元的劳动者属于绝对的低收入人群,一般来说这类人群很少能够享受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很少为他们缴纳公积金。即便缴纳了公积金,金额也非常少,一个月可能还没有百元。从这个角度说,放开低收入群众可以提取公积金,涉及面太小,能够享受这一好政策的市民数量非常少,没有实质意义。

  事实上,一辈子都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居民主要是中等收入人群,他们的工资水平不算太高也不是太低,一般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左右,缴纳的公积金金额还不算少。但是面对高房价,他们始终没有经济能力购买住房,公积金也就没法提取出来,只能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换言之,打破公积金“劫贫济富”格局,关键是打开中等收入人群提取公积金的闸门,而不是只让低收入人群提取公积金。

  因此,要真正改变公积金“劫贫济富”格局,关键是放松公积金提取政策,将中等收入这个夹心层人群纳入可提取范畴,让公积金真正成为居民生活的应急钱。(何勇)

关键词:低收入者,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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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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