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污染苯含量超标严重 诸多谜团待解
谁该为污染事件负责? 在11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市民道歉,并郑重表示:“市委、市政府一定会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负责地处理好这次水污染事件,给大家一个交待,请大家放心。” 当日,兰州成立以市长袁占亭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随即宣布了包括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调查组在内的五项措施,表示要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目前环境事故频发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点,很多行为与环境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警惕。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水污染防治法也有类似要求。 网民和专家表示,原因查明后,在对直接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之外,对供水企业、环保、建设等部门也应进行尽职调查,因为这些部门共同承担着保障供水安全的重任。 这次遭受苯污染的自流沟已经使用多年,沟下的化工企业管道也是长期存在。对于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污染隐患,供水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怎么可能不知情?应该调查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若属实,也应一并追究。(记者 白丽萍 王衡) |
关键词:自来水,污染,苯超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