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故事引发的思考
●储瑞耕 一个现实的故事发生在河北三河市的燕郊:2014年2月13日上午,在北京打工的广西上林姑娘石芳丽,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不慎撞倒了骑自行车的老人韩健。当时受到惊吓的石芳丽一面说“我负全责”,一面向行人求助,很快把韩大爷送到医院;石芳丽的父亲得到信息马上赶到医院缴纳了医疗费,并承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两天后,石芳丽辞去工作,到医院陪护韩大爷;深受感动的韩健明确表示“不追责、不索赔”,他的儿子还为石芳丽找了份新的工作…… 这个故事令人产生的感动和感慨,是多方面的—— 其一,18岁打工女孩石芳丽,意外的车祸发生了,她没有否定和逃避责任,而是敢于承担,甘于承担,救助伤者,尽心尽力。 其二,受害方韩大爷尽管伤得很重,但他认定姑娘敢于承担主动及时参与对他的援救,避免了更大的伤害,明确表示“不追责、不索赔”。 其三,石芳丽的父亲,尽管家里经济困难,但对女儿肇事伤人态度很明确:应当担责,多大的事情也要挺过去。 其四,韩大爷儿子等家人,一开始有些怨恨,后来就对这个边远农村来的姑娘表示了理解,并且为她找了新的工作。真正可谓是“以德报怨”! 这个故事,反映了一种人间温情,令人不得不感慨。 车祸之类的不幸,是谁也不愿意碰上的,问题在于:“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碰上了,怎么办?就显示出人性的尊卑高下来了。 这故事特别向人们昭示:“爱心”与“道义”都是相辅相成、相互实现的。我们假设一下:如果石芳丽无理纠缠,特别是耽误了宝贵的救助时间,韩大爷的性命将如何?如果韩大爷本人和家人揪住姑娘没完没了,事情又将如何? 相互的“爱心”与“道义”增添了社会的和谐度,使得坏事变成了好事;增高了人间正气,提升了人们的德性涵养。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好事不能好到头,为什么?因为事情的双方“不相互”,方方面面“不对称”,甚至硬是互不信任,于是好心只在单方,不能光大,好事只在单方,不能持久。 石芳丽与韩大爷的故事起码现今论起来,还属于“特例”,因为与此相反的事情在生活中实在还是太多了:撞人逃逸不顾伤者死活的,被撞者不依不饶,纠缠不休、漫天要价的,甚至明明不是人家撞的还一口咬定…… 每当听到这样的信息,总会使得我们内心升起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正因为如此,石芳丽与韩大爷两家人的故事,应当特别受到社会的“点赞”。 当多家媒体宣传这件事,石芳丽故乡政府负责人还出面表扬和补助她,有人说:这又不是见义勇为,如此宣传是操作,不值得,不应该。甚至被指“弄巧成拙”。 我认为:这样的评论和指责,属于脱离了我们生活实际的作壁上观的“空议论”、不切实际的“唱高调”。 请问:当生活中存在太多的“肇事逃逸”,“不逃逸”难道不是一种正能量?当生活中存在太多的“借机讹诈”,“不讹诈”难道不是一种正能量? 我这么说好像标准太低了,其实不是,这叫坚持实事求是。我们要反对那种不着边际的所谓“道德高标准”:比如甲某,看到有人拿出500元帮助有困难的人,他自己一毛不拔,却在一旁说风凉话“才区区500元,有什么了不起?”这里不存在是不是“了不起”的问题,而是值得一问:如此这般“没什么了不起的好事”,阁下您为什么不做? |
关键词:三河,燕郊,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