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省分时带薪休假真能避免“黄金粥”吗?
人山人海的“黄金粥”也是一道风景线 不可否认,通过实施“分省分时休假”形式,能够减少或避免“黄金周”期间“人山人海”的尴尬情形,但也可能造成节日期间“冷冷清清”的状况。事实上,“人山人海”的热闹情景,又何尝不是一道美丽景观呢?试想,我们到达一座城市,或者抵达某一旅游景点,如果没有太多的观光者,难免会带给人一种失落感。 我们平时吃饭喝酒,也希望有很多人聚在一起,这样总能带来一种热闹气氛。在过去的很多“黄金周”里,无论是在高速路上遭遇堵车,还是在很多景区排起“长龙”,都会让人感觉不爽,但这只能说明很多“配套服务”未能及时跟进。就拿高速公路来说,正是由于“免费政策”只集中在那么短短几天之内,所以才会导致更多人为此而“一拥而上”。无论是铁路还是航空服务,无论是各大旅游景点还是宾馆饭店,都应充分考虑“黄金周”旅游人数大幅飙升的特点,提前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而不能只是想方设法提高票价。可是,现在一些服务机构,却为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将自身社会责任抛于脑后,最终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 再说,如果真的实施“分省分时休假”,也会给老百姓办事带来更多不便。因为大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都可以正常享受节假日,但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却无法拥有这种待遇。而且,大家平常到党政机关办事,早已习惯了作息制度,而一旦实施“分省分时休假”,很容易给老百姓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对于钱学明委员的建议,虽然初衷很好,但笔者认为并不适宜具体实施。(周歌) 要读懂分时带薪休假奇葩建议背后的无奈 尽管钱学明委员的建议是善意的,看起来也能规避“黄金粥”的烦恼,并满足群众日益“饥渴”的休假刚需。但听起来还是有点奇葩的感觉。不禁要问,年休假搞“整齐划一”的分省轮休,那和法定假日有何区别?如此一刀切,群众的休假自主性又体现在哪里? 累,如今已成为现代社会的流行词,一谈到工作生活,我们就会脱口而出“累”。然而,与“累觉不爱”大行其道相反,带薪休假却总是那么“羞答答”。虽然,《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可带薪休假在部分单位根本就没执行过。钱学明委员提出分省分时带薪休假,也是期冀用行政方法,“破除”带薪休假在执行中遇到的“阻力”。 应该说,钱学明委员读懂了群众的无奈,而且敢于为民请命,是个接地气的“良心委员”。然而,如此奇葩的轮休方案却很难让人苟同。带薪休假制度既要保障员工的休假权利,也要保障用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可是,分省分时带薪休假,无异于给企业出了一个“难题”,给其经营“添堵”。试想,让一个企业无故“停摆”7天,损失谁承担?哪个企业受得了? 同时,统一的带薪休假,虽然保障了群众休息的权力,但却剥夺了群众的休假自主权。试想,我计划12月去海南享受阳光,可我的省份却安排在7月轮休,那么我该如何选择?可见分时带薪休假虽是善意,却有违制度设计的初衷。 当前,延迟退休已是共识,也是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在增加工作年龄的条件下,保障群众的休息权,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钱学明委员的奇葩建议,虽然没有可行性,可实际上却蕴含着对带薪休假执行“肌无力”的无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读懂这层无奈,千万别让带薪休假仅仅停留在有法可依的层面。(薛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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