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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立法的意义不在休假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03 14:3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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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节假日的安排都是全民关注热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3月1日建议,法定节假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形式加以确定,由国务院制定实施办法,一旦确定后就不要年年变动。(2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关于节假日由全国人大统一立法的建议,是人大代表基于每年节假日安排造成种种弊端提出的,但这一建议的意义并不在于休假。客观地讲,法定节假日并不是立足于国民休假权益的需要,而是以立法的形式凝聚和表达全体国民对政治、文化等价值观念的共识。

  现有的节假日主要有纪念日、传统节日及特殊群体的节日。这些纪念日和节假日,多由不同的机构确定,因为法定的来源不同,表达的内涵就不同,效力也不同,对它们的修订也过于频繁。

  因此,建议节假日通过全国人大立法,不仅是统一规范节假日的法定程序,且是凝聚共识、消除争议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纪念日、节假日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形成对政治、文化等价值观念统一清晰的表达。当然,纪念日与节假日,不可避免与公民休假对应起来。不过,必须要看到,并非所有的纪念日和节日都需要放假,确定纪念日、节日与假期需要立法作出统一界定,作为公共假期也未必是越多越好;法定节假日不是满足公民休假权益的手段,应强调法定假日的严肃性,不能成为休假权益的“创可贴”,随意剪裁。纾解公民休假权益的焦渴,依然要在创造条件,落实带薪年假上下功夫,让公民休假的弹性机制“弹”起来。(木须虫)

 

关键词:节假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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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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