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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指数不能只有评分和排名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6 11:3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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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上午,《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2法治蓝皮书(2014)》对外发布。其中《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显示,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教育部、安监总局、发改委名列三甲,国家铁路局以0分垫底。81个法院司法透明度的平均分为42.1分,及格率为18.5%。省级政府方面,天津市排名最高,北京排名第九。(2月25日《南京日报》)

  每年这个时候,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相关出版社编写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总能吸引来许多媒体的关注。其中的《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内容,更是以不留情面而著称。无论你是地方地府还是中央部委,无论是法院系统还是检察院系统,都会因为没有网站、没有公示领导分工和领导联系方式而被扣分。

  然而,《法治蓝皮书》的发布,似乎对于我国相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透明建设的作用非常有限。一方面,时至今日,仍有政府或司法部门在网站建设方面处于空白状态,打不开网站的铁路局以及一些地方中院,都显然选择了在信息时代里“躲猫猫”;另一方面,总体来看,我国各地方政府和各部委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各部委中,达到及格线的仅有6家单位,检察系统里,得分最高的最高检并没有达到及格线。由此来看,无论是纵深领域,还是在覆盖面上,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数据是抽象的,现实之中,也有不少因为缺少阳光而带来的碰壁。在“表哥”杨达才的“微笑门”中,一位叫刘艳峰的大学生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公开杨达才的个人工资,结果以政府秘密为由被回绝。再比如,在耕地污染的问题上,有一位叫董正伟的北京律师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信息,同样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被拒绝。由此可见,许多政府部门不仅不主动公开,就是你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去申请了,都不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缺少了配套问责制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很容易被架空。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尚且如此,所谓的蓝皮书,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透明指数年年发布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仅限于科研单位公布数据和进行排名,而那些排名末位的相关部门得不到相应的处罚,责任领导仍然高枕无忧,这样的数据发布很可能会陷入一种疲劳。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问责制度,这样的学术良心也会背负上西西弗斯式的命运———每天都要推一块大石头上山,而每次推到山顶之前,石头又会滚下来,第二天重复此动作,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那块石头却始终没有被推上山。

  当然,在建设透明政府的道路上,我国政府也有一份可以拿得出手的成绩。2013年10月份,有媒体发布了这样的数据,我国在接受调查的70余个国家和地区中,数据的开放指数位列第35位。没有想象中好,也没有想象中坏,只能说,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在建设透明政府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数据的发布、排名的公布,只能起到提醒和鞭策的作用。而要真正形成倒逼,必须要配之以严厉的问责和奖罚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处于阳光下的权力,才有可能压缩以权谋私与贪污腐化的空间,也才能对领导干部形成最好的保护;也只有在信息透明度更高的社会里,政府和司法体系才会拥有更高的公信力。(王传涛)

关键词:政府,透明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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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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