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起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风帆
新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全国,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集结号,打响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令枪。新一轮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为改而改,是由问题倒逼的。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在了后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中央要粮食、地方要财政、农民要收入”的不同利益协调难度增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刚性的制度保障。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问题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总之,“三农”发展的很多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不靠改革适应不了;农民群众的期待期盼,不靠改革实现不了。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明确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所负有的责任,但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能办的要交给市场,社会能办的要交给社会,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农村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当前农村改革要碰的都是“硬骨头”,要干的都是“棘手”的事,需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但实践创新不是蛮干乱闯,务必坚守底线,试点先行。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允许地方试点试验,积累经验、探索路子、逐步推广,但要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衔接,对涉法的改革要设置必要的程序和范围。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不能自行其是、抢跑越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既积极又慎重,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只要不折腾,积跬步致千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定会取得成功。 |
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