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快递夺命悲剧绝不能就事论事
11月28日,家住山东东营广饶县大王镇居民37岁的刘兴亮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投递中发生泄漏,鞋子受到污染。死者家属称,尚未接到涉事的潍坊捷顺通(圆通)公司正式致歉和慰问。山东“夺命快递”造成1死9伤的悲剧,涉事有毒液体寄出方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记录显示,通过圆通、申通、韵达、德邦快递寄送样品超过20次。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寄验视专项检查。据称,熊兴化工分厂负责人杨某及潍坊捷顺通中转中心负责人日前已被刑拘。 (12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出现“快递夺命门”,追责一个都不能少 据介绍,氟乙酸甲酯作为有毒液体,曾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其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的“毒性”,理当引起熊兴化工的高度警觉。当快递公司将2名员工中毒情况通报后,企业首次竟回应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当又有3名员工中毒,公司再次询问寄件人时,才称所寄为氟乙酸甲酯。此种行为涉嫌故意隐瞒,且耽误了对被污染邮件的排查及对死者的对症治疗,造成一死九伤,熊兴化工难辞其咎。 快递公司是否因野蛮装卸致其外包装破损液体泄漏,尚不能断定,但由于未检视不知情,该货物与其他物品混装,挤压碰撞就在所难免。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既然如此,并无承运危险品资质的圆通,何以敢接收邮件?何以未按邮政法要求坚持验视制度,防患于未然?固然有加盟模式导致管理松散的诱因,而根本症结却在于经济利益驱动,宁肯放弃验视制度也要在竞争激烈中取悦于客户,赢得占有率。多名业内人士也证实,快递验视制度早已沦为一纸空文。 其实,我国早就要求快递实名制,且快递收件和送件时必须开包检查验视。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将对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实名制执行的如何?无资质何以敢“越界飞行”,为什么快递分公司和加盟网点成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为什么如业内人士所言,“目前,多数违规的企业并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完善的法律也难以奏效。”为什么“快递行业出事是迟早的事情”?及至违禁品一路绿灯,终致1死9伤,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方邮政局,同样难辞其咎。 快递夺命门,堪称寄件化工企业漠视公众安全,快递验视制度沦空及行政执法监督缺失联手制造的一起悲剧,理当依法追责处罚,一个都不能少。(刘效仁) 如何保证消费者在接收快递邮件时免于恐惧 相关快递公司在并无危险品承运资质的情形下,却承运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有毒物品。相关化工企业隐瞒寄递物品的名称便能骗过快递公司,也说明相关快递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安保管理机制。此外,在快递公司员工因接触发生泄漏的寄递件接连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形下,快递公司却依然将同一车次其他被污染的快件先后投出。相关快递公司违法承运有毒物品,并缺乏完善的内部安保机制,且责任感缺失。如此最终导致“快递夺命”悲剧发生,实际上也就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需要看到的是,尽管该起“快递夺命”悲剧表面上是一起“偶发”事件,但是在当前快递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部分企业或个人出于降低成本或其他目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的行为还会出现。而如果快递企业不能做到严格依法从业、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安保机制,并具有应有的责任感,则各类消费者因为接收快递而致身体遭受损害的事件,就依然可能发生。 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已经成为民众的一种普遍消费方式。而类似“快递夺命”事件的发生,则难免会令公众在进行网购消费时失去安全感。显然,唯有各个快递企业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从业、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安保机制,大力强化自身责任感,再辅之以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递企业予以严惩,才可能使民众进行网购消费时,真正免于恐惧。(魏文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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