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夺命 验视制度不能再遭无视
近日,山东广饶一居民因收快递而中毒,抢救无效死亡,据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督导组的消息,除广饶一死亡案例外,另有胶州、寿光两个收件人收货后有头晕、恶心异常反应,黄岛一用户收到鞋子有异味拒收退回。 毋庸置疑,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降低了物流成本,方便了消费者。但不可忽视的是,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安全隐患日渐成为伴生问题。快递包裹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例不独山东一例,仅去年一年,广州白云机场就截获物流渠道寄往全国的毒品230余件,不验视已经成为物流及寄递渠道存在的明显漏洞。 其实,对于危险品的寄递有明文规定。如《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此外,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而从“夺命快递”案中获得的信息来看,一者厂方和快递企业违反禁寄规定,寄件者明知一旦泄漏会危害生命安全,却仍然走普通快递渠道,而圆通则因为“一直是合作伙伴”欣然接单;二者明文规定的验视成为一纸空文,即便厂方有瞒骗嫌疑,作为物品收寄“把关人”,在已然发现泄漏导致员工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将遭受污染的快件寄出。 验视制度遭无视,或者有名无实,跟目前快递企业的管理混乱无矩有关,在唯速度、唯业绩的风向标下,问题爆发只是时间问题。今年4月,曾有媒体记者在北京一家知名快递公司的安定门网点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卧底调查,他入职前并没有经过任何相关培训,主管领导甚至连身份证都没看一眼。快递员唯一的职责就是将快件送到顾客手里,快收快送,这样才能提高公司的利润和自己的业绩,其他都无关紧要。 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业而言,规范是最大的发展保障。首先,应以此案为契机,逐个梳理整个快件链条,将每一个可能存在问题隐患的环节列入“负面清单”,督促企业逐一整改,完善验视流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硬件要求,不能只有几辆车几个人,还应有针对化学品的检测仪器,在收件环节给工作人员配备更先进的终端;此外,邮政管理部门应针对快递业的情况实现职能转变,主动介入日常监管,而不能做收“份子钱”的官老爷。(李光金) |
关键词:快递,夺命,禁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