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甲鱼骨入药,没办法还是没“法办”?
近期,嘉兴海宁、平湖公安捣毁多起非法收购和倒卖病死甲鱼骨的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两地公安共扣押8吨病死甲鱼骨。经两地公安调查,这些不法分子倒卖的病死甲鱼骨已达40吨。然而,面对大量病死甲鱼骨“入药”,多个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 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病死甲鱼骨不仅药效打折,而且还可能因含有致病细菌而危及中药安全。40吨病死甲鱼骨流入市场,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无疑不容小觑。对此,相关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面对监管失职,多个监管部门却直言“没办法”,这样的回答不仅毫无羞耻感,也再次暴露出食品药品监管之无序。 既然表示“没办法”,说明监管部门对于不法分子倒卖病死甲鱼骨的事实不仅知晓,而且是已经掌握的。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做这种生意已有六七年,分别有人负责收集、中转、运输、倒卖。在业内,收购、倒卖病死甲鱼骨也早已成行业“潜规则”,很多收购甲鱼骨的药材企业和厂家也都知根知底并参与其中。无论是从时间上、地域上,还是从生产模式上看,倒卖病死甲鱼骨都已成规模化、产业化之势,这与监管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疑有着莫大的关系。甚至可以说,病死甲鱼骨市场的坐强坐大,本身就是因为监管的纵容所致。“没办法”恰似一纸举报信。 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监管部门的天职就在于保障市场秩序和民众的生命健康,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事实上,对于病死甲鱼骨的处理,浙江省有着明确的规定,如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大型养殖场自建设施处理、小养殖户分散处理等。更何况,不法分子收购、倒卖病死甲鱼骨用的都是极为原始的手法,在行业内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怎么可能没办法?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管理不规范,规定难落实”,这很讽刺,明明知道管理不规范,不去加强和完善,反而把它当成不作为的托词。监管是一种主动且刚性的政府行为,不应附加任何的前提条件,倘若监管部门都如此消极怠工、尸位素餐,岂不成了白白浪费纳税人钱的摆设?“没办法”的背后,其实是没“法办”。这里的“法办”有两重意思。一是管理规则的缺位。据悉,从病死甲鱼处置到病死鳖甲收购、贩卖、入药,涉及渔业、工商、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多头管理之下,每个部门都有管理之责,但又都不用最终负责,从而造成有利可图时抢着管,无利可图时谁都不管,形成一种管理真空。查处倒卖病死甲鱼骨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破解这种多头管理的困局,真正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管理之“法”,这其实是当下许多公共领域共同面对的问题。 二是对监管的问责缺位。说到食品和药品的安全危机,监管部门要负上最主要的责任。然而落实到现实中,除了一些影响极大、性质极为恶劣的公共安全事件,很少有监管部门会因为监管不力而被问责,这事实上也成了监管部门能毫不掩饰地说出“没办法”的底气所在。无问责则无压力,无压力则无动力,如果问题食品和药品在市场肆虐,而监管部门仍能安之若素,怎么可能唤起职责伦理?维护公共安全,当首先从“法办”守职不力的监管入手。(吴龙贵) |
关键词:病死甲鱼骨,入药,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