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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治病”而受贿?怎能让亲情为贪腐买单?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4 09:4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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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参与多项工程的招标工作的副科长,利用职务进行索贿、受贿共计200余万元。昨日上午,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副科长黄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斗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当庭表示认罪,对起诉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不过,他多次表示,自己属于投案自首,且受贿所得大部分用于父母治病,家庭情况特殊,希望能从轻处罚。(9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自古以来,无数孝子感天动地,成为佳话,“百善孝为先”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对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副科长黄某而言,“孝”却成了一个挡箭牌,想要挡住法律这支利剑。就算真如黄某所言父母身患疾病,其治疗费用也不能通过贪污谋得,更何况,黄某所谓的“特殊情况”很大程度上可能只是一个幌子。

  黄某声称“收取180万的巨额好处费是属于借款”,而数额如此庞大的借款却拿不出借条;随后为了反驳“索贿”,又承认大部分工程中都是对方主动贿赂;而据调查,其收取的钱财中有部分是借给弟弟开公司和个人花费,这与为父母治病压根不搭边。若不是心里有鬼证词怎么如此头不对尾?这样漏洞百出的证词,有谁会信?用父母当自己贪污的挡箭牌又有何孝道可言?

  亲情需要的是我们去好好珍惜,而不是用来博取同情,减轻罪责。人民最恨是贪官,国家对贪污腐败一向严令禁止,不少贪官自知逃不过法律制裁,便纷纷亮出“感情牌”,亲情友情通通成了贪污的理由,吐苦水、流眼泪成了不少贪官的“保留节目”,求轻判、逃责罚则是他们的最终目的,然而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苦情戏码最终恐怕只能落个笑话。

  惩治贪腐,是对人民的承诺,是竖立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官员应谨记自己的身份,权是人民赋予的,当为民所用,贪污腐败就是罪,以权谋私就该罚。不要用亲情为自己的罪行买单,行得正,坐的端,才能走得稳。

 

关键词:受贿,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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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丁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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