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饭店不可能独自撑起清廉公务
上海法官“招嫖门”落幕不久,另一个名词已悄然成为舆论焦点——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2006年,财政部开始推行定点饭店制度,它被视为遏制公务浪费与腐败的一大“利器”。但如今,上演“招嫖门”的夜总会正顶着这一牌子,巨大反差刺激着公众神经。逐一梳理全国31个省(区、市)的4740家定点饭店后发现,在“档次适中,价格合理”的原则下,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数量仍接近一半,奢华服务项目屡见不鲜,而虚报消费官员人数“做假发票”,已成为某种潜规则。(《中国青年报》8月26日) 推行定点饭店制度的初衷,一是利用团购优势降低出差和会议开支,二是便于对相关费用报销进行监管。这么多年下来,定点饭店早已成为香饽饽而被业内激烈争抢,但无论是减支效果还是监督价值,显然都不够理想。正如政府采购很多时候反而比市场价更高,定点饭店制度给纳税人省钱的效果,公众至今也没有看到——这并非正常的市场竞争理论可以解释,埋单者既不是理性的消费者,定点饭店也不是充分的竞争者,背后是与权力的周旋和交易。 “定点饭店‘定了就完’,监督缺失导致乱象丛生。”这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定点饭店现状的概括。只“定”不“管”的定点饭店制度,事实上成为一项“行政许可”,想要获得公务消费大单,就得想办法找关系搞公关弄到定点饭店的牌子。对相关部门而言,定点饭店制度无疑是一项新增的审批权力,而且油水丰厚。当审批监管部门与定点饭店不是正常的买卖关系,而是利益共享的合作伙伴时,有效监督自然无从谈起,具体享受服务的公务员更是“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于是,三者“合起伙来坑纳税人”就是当下的现状。 定点饭店制度至少在理论上有可取之处,之所以现实如此骨感,盖因它不可能独自撑起清廉的公务消费。就好像一根漏点很多的水管,堵住其中一个漏点,看似很对症,可惜水还是会从别处哗哗流出。定点饭店制度当下的乱象丛生,本质上是因为其他方面的漏点还有太多。比如,会议费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虚报消费人数和住宿时间“做假发票”,说明发票管理还有严重问题,既不要求官员报销提供“证据链”,对定点饭店也没严厉罚则——定点饭店帮助官员挥霍公款,理应被追究刑责。 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当初来华赴任乘坐经济舱,国内媒体很惊奇,其实他只是遵守了美国公务员的管理规定而已。《联邦公务旅行条例》共314页,对公务员公务旅行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和餐费标准、报销制度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针对各地物价水平不同,列出了681个国内城市和1085个国外城市的食宿标准。如果在报销中有欺诈行为,则对所有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最高10000美元罚款或同时判处不超过5年的监禁。 对照“他山之石”,像“内地政府赴港招商活动奢侈浪费,早餐费人均1000元”这样的事情,不仅是严重的丑闻,还会面临牢狱之灾。我们在遏制“三公”消费方面的规定和标准虽然有很多,但显然还没有一部像《联邦公务旅行条例》那样系统而又事无巨细的完整法规。要撑起清廉的公务消费,归根到底还是要寻求法治之道。否则,指望定点饭店这样的制度单兵作战,最终只能按下葫芦浮起瓢。(舒圣祥) |
关键词:定点饭店,公务浪费,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