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与“苍蝇” 谁比谁更猛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上海交大舆情研究实验室近日联合发布《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蓝皮书认为,比起“老虎”,“苍蝇”数量大,传播病菌范围广,其危害面更广、更深。“拍苍蝇”相对比较容易,但因其数量多,所以贵在坚持。 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苍蝇”与“老虎”的危害都很猛,至于谁比谁更猛,则要具体到某些案例来对比。如果对两者进行模糊的对比,似乎没有什么可比性,因为对社会的危害各有不同,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对比。如果非要进行模糊对比,笔者倒认为,“老虎”比“苍蝇”危害更猛。 其一,“老虎”腐败具有示范效应。尽管“苍蝇”腐败有多种原因,但有一个原因不容否认,即“老虎”腐败也会导致“苍蝇”腐败,因为“老虎”往往是“苍蝇”的榜样,而且“老虎”腐败的把柄一旦捏在“苍蝇”的手里,“苍蝇”腐败更加肆无忌惮。所以,对“老虎”腐败要更重视。 其二,“老虎”腐败的危害性似乎不亚于“苍蝇”。由于“苍蝇”多是地方基层官员,管辖范围小,影响面自然也小。而“老虎”多是位高权重的高官,一旦腐败会牵扯到很多人很多事甚至很多重大项目。 其三,“老虎”腐败更能说明问题。“苍蝇”腐败,只能说明我们对基层官员的选用、监督有问题,涉及的环节较少,而“老虎”一旦腐败,有的还有漫长的腐败历史,甚至在多个职位上都有腐败行为,则说明我们对高官的层层选拔、任用及日常监督都有一定问题,给了问题官员步步高升的机会。 我们更要意识到,“苍蝇”顶多是传播病菌,让人生病,到不了“吃人”的程度,而既然是“老虎”就有“吃人”的可能,这就是“老虎”与“苍蝇”的本质区别。可见,“老虎”更凶猛更可怕。所以,打“老虎”远远比打“苍蝇”难。 在法律面前,在惩处腐败阶段,无论是“苍蝇”还是“老虎”,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是“苍蝇”就重罚,不能因为畏惧“老虎”就轻罚。但在预防腐败阶段,相对而言,更需要重点预防“老虎”,因为监督“老虎”很难,而且“老虎”腐败带来的损失更大。有关“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许多改革措施,都需要从“老虎”开始,把“老虎”的问题解决好了,解决“苍蝇”的问题就容易多了。(张海英) |
关键词:老虎,苍蝇,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