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为民”之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据《人民日报》)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其他一切外包。与此相对应,政府外包和购买公共服务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与国际的接轨,更是一项务实的“为民”之举。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发展的同时许多新的矛盾日益凸显,集中表现在地区间和城乡间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增大、资源环境约束增加、内外需失衡、投资消费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又与我国当前存在的两大突出矛盾密切相关:一是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质量低下之间的矛盾;二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完善对政府职能的新要求与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是维护社会基本公平的基础,通常发挥着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作用。因此,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改善我国公共服务状况,有利于缓解我国当前经济社会中所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顺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既能使群众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又能更好的发挥企业服务公众的能力。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将社会能办好的,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想收到好的效果,还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才能找到适合我国现状的方法,同时,要从制度上保证,操作上公开透明,完善监督评价机制,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黑莓) |
关键词:政府,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