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花费90元被处分”不冤
日前,中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因“团拜会”公款吃喝,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名列其中。该院党委书记被党内警告,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承担。有人认为,这次公款吃喝人均消费还不到90元,比起那些吃鲍鱼海参的、隐性消费的,这个费用少多了,并认为“这个单位点儿背”。(7月31日《河南商报》) 人均花费90元,“多乎哉”?也许在有些人看来,90元是不值一提的小数目,当然“不多也”。不过,比照当前的物价水平,对于普通人来说,一顿饭吃上90元,恐怕已经不算少了。退一步来讲,就算一人90元的饭钱真的不多,但当整个单位361名职工一起去吃,就变成了“共安排36桌,消费32471元”,如此一算就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这其中,还不包括租酒店办晚会的场地费,租5辆客车供职工乘坐的租车费,等等。 更为关键的是,这些钱并不是用于正常的公务消费,而是仅仅用于自己单位年底的一个迎新春晚会。从制度层面来说,公款吃喝是违规行为,人均消费多少并不能影响其定性。最近,中纪委通报的8起违反规定的典型问题,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不在于事大事小、花钱多少,而在于事该不该办、钱该不该花。正风肃纪,贵在从严,不该花的钱一元也多,这就是“人均花费90元被处分”传递给我们的信息。 行文至此,不由想起“一钱斩吏”的故事。北宋的张咏任崇阳县令时,手下的库吏贪污了一钱。张咏要杖责他,小吏不服,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咏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剑,斩其首。以现代法制的眼光来看,仅凭未实际发生的“千日千钱”将库吏斩首当然不妥,但对于库吏监守自盗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分是理所当然。只有厘清“一日一钱”的危害,才能减少“千日千钱”的发生。同理,惩治“小吃小喝”,也是为了防微杜渐,以免将来变成大吃大喝,对官员、对国家、对后来者都有益而无害。 端正党风政风、抵制不良风气,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对大吃大喝要严惩不贷,对小打小闹也要毫不留情。即使乱花一元钱也会受到处理,并且不会有人觉得他“点儿背”而为其叫屈,这才是我们想要追求的目标。期望有关部门对典型问题的处理和通报,成为各级干部耳畔长鸣的警钟。(沈雁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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