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集中盗刷,银行不能免责
同一家银行在全国数十个省市的客户,集中在两个多月时间内遭遇多次盗刷事件,这样的情况在金融业内颇为罕见。而如今,这一幕正在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身上上演。但邮储银行对于盗刷事件不仅没有积极处理,反而将责任推给储户。(7月25日《新快报》) 不可否认,银行卡被盗刷,各地的邮储银行在操作上确实没有过错,更何况,盗刷行为根本就不需要在银行进行人工操作。然而,大批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遭遇盗刷,而且盗刷的过程甚至连交易的商家都惊人一致时,就表明银行卡存在防伪、防盗功能差等问题,给不法之徒留下了空间。因此,银行打出“免责”牌,是毫无道理的。 问题是,打“免责”牌,已经成了国内商业银行的一种“经营之道”。比如,那个饱受社会诟病的“离柜概不负责”,便是一个典型的“免责”条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出错,多付了顾客的钱,顾客就得“负责退回”,而少付了顾客的钱,银行却“概不负责”。 相比国内银行霸道的“免责”行为,国外的一些银行就显得更守信、更有人性。比如,新加坡一家名叫DBS的银行,前段时间就发生过储户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银行在调查的同时,及时弥补了储户的损失,并且立即对全部银行卡进行升级,另外还发了电邮给所有储户,告诉大家怎样保护自己的存款。特别是,邮件最后一句话写道:“即使你前面的都没有做到,但是只要你的钱被盗用,我们银行100%赔付,你的钱存在我们DBS就是100%安全。”看看人家银行的态度,有错自己承担,不将损失转嫁给顾客,真正视顾客为上帝,并竭力维护他们的利益。 可见,外国银行“为错埋单”的经营伦理,值得国内银行学习。虽然银行也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但不能总是靠“免责”逐利,去损害顾客的利益。这就要求银行首先应摒弃“离柜概不负责”之类的“免责”条款,秉承契约精神,与顾客平等互利;同时,银行应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升级上舍得投入成本,不给非法得利者可乘之机,确保储户承担零风险。当然,仅靠银行自律是行不通的,要通过立法,使储户承担零风险,成为银行一项强制性义务。(张西流) |
关键词:银行卡,盗刷,金融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