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报”能不能更接地气?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公报》,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9%。 提供环境公报对于百姓来说很重要,但提供百姓能读懂的公报更重要。环保公报毕竟是给人读的,也应该包括普通百姓,因此“环境公告”应该多站在方便百姓阅读角度,做到通俗易懂,在提供专业数据同时,也应该有解读、解释。 同时,公告也要更重视百姓关心的问题。 首先,对于容易引起百姓误解的数据,应该做好注释,以方便百姓理解。环保部官网的公告内有这么一句话:“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8.5%,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9%。”这就让一般人无法理解了,无论是按新标准,还是按旧标准,用113这个数字与达标比例相乘,得出的都是一个非整数。比如按新标准,达标城市为27.007个,0.007个城市作何解? 环保领域的统计数据该怎么解读,环保部在公报之外应该做个“科普”。不要让百姓误解数据之后,环保部又来辟谣。 其次,公报谈到不达标比例,却并没有提及具体的城市名称。百姓更关心哪些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不点名”也许是惯例,也许符合“公报”的规范。但笔者希望,不能仅满足于惯例和规范,有些惯例和规范已经满足不了百姓诉求,那么,就应该完善和创新。 全国性的公报,往往从全国范围内谈问题,但“宏大”视角不应该成为阅读障碍,甚至遮蔽百姓想要了解的具体问题。公报过于专业、抽象,没有配套解读文本,就容易成为环保部门的“小众”资料,和大众的愿望和诉求产生割裂。这种割裂,正是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表现。 |
关键词:空气质量,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