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收费的不是“大V”之母
“我母亲82岁了,从北京回老家补办一个身份证,你们竟要她在那里等一个月以后才可办理,还强收她十元钱办理电话通知费!”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25日晚在一条微博上发出的抱怨,事发地在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仅仅过了不到一天,当地公安部门亲自登门道歉、退费,并表示会严肃处理涉嫌乱收费的户籍协警。 这个看似值得高兴的结果,却让我们这些围观者高兴不起来。原因有二:其一,当地公安部门这项明显涉嫌乱收费的“电话通知费”,难道只是针对于建嵘母亲一个人吗?恐不尽然。其二,如果被乱收费的不是于建嵘教授的母亲,事情会处理这么迅速,当事人会得到如此的“待遇”吗?答案恐怕也是否定的。 最大的可能是,当地公安部门对所有前来办理二代身份证或者是其他相关业务的人,都会收取所谓的“电话通知费”。而绝大多数普通市民,即便认为收费不合理,也不得不交,即便投诉了也没人理会,最终就不了了之。只不过这一次乱收费收到了名人母亲的头上,结果被于建嵘利用名人身份予以曝光,让当地公安部门承受了舆论压力,才如此迅速给予解决而已。 就是说,事情的迅速解决,不是当地公安部门知错能改,而只是偶然碰上了“不好惹”的名人,公安部门只好“自认倒霉”。而类似的事情以前还发生过不少。比如,院士的笔记本电脑被抢,当地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后,10天内找回电脑。比如刘洋父母所住的小区停水停电,小区居民打出“刘洋别回家,家里没水没电”的横幅。结果17分钟后,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就出面道歉,并给业主赔偿。 问题的关键是,对绝大多数百姓而言,自己既不是名人,也没有身为名人的儿子和女儿,无法利用名人效应和舆论声势维权。于是,也就没人把他们的权益当回事。依靠名人效应维权的背后暴露的恰恰是普通人维权的艰难。所以,即便于建嵘母亲的事情得到再圆满的解决,都无法让我们高兴。对普通人而言,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没有对侵权者的严肃问责,则他们的合法权益,难免处于无保障境地。(苑广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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