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被拆迁者与仇官无关
江西宜黄县政协委员李昌金发表的《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因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等观点而被千夫所指;两年过去了,他再度抛出“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自愿拆迁”等观点。至于公众为何站在被拆迁者一方,李昌金认为,那是因为人人都想站在道德制高点,借此获得一点 可怜的道德优越感,借以逃避残酷的现实。人的潜意识里都有追求崇高的愿望,同情、支持弱者便能满足这种愿望。还有就是仇官心理作祟,通过指责政府、同情被拆迁户,可以宣泄仇官心理,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李昌金自称写过两个版本的“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一个平民版、一个官方版。他先是站在“民”的立场写了一篇《透视》,但当宜黄事件被舆论“一边倒”声讨县政府,他又改站在“官”的立场重写此文。如此善变本身已经很奇怪,最奇怪的是李昌金竟自称,“尽管版本不同,分析问题的角度和维护的对象不同,但文章所要表达的主题是一致的”。一篇文章既然有“维护的对象”,本身说明客观性有问题;当“维护的对象”由民变官之后,如何做到“表达主题一致”,实在有些颇费思量。 不过,李昌金倒是很诚实,身在体制内的他,虽然自称“我这种边缘化的、有职无权的官谈不上官”,但是“地方八品官员”毕竟还是官,所以他维护本地官员利益的立场是肯定的。在宜黄因为举国轰动的强拆事件而被千夫所指的时候,他抛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观点为本地官员辩白,除了胆子大点之外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只不过,这篇奇文显然没有收到正面的效果,相反却将舆论的炮轰和质疑推到了新的高峰。 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当初被免职的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都早已复出,李昌金却并没有因为这篇轰动的文章而升官;但他依然认为“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自愿拆迁”,认为“使用包括强拆在内的强制性措施,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没有强制性措施作后盾,国将不国”。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再去搬出“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法条以及“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国际惯例”与之辩论,并无必要;而且,只要我们不随他站在官一边,按他的逻辑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仇官,要么伪崇高。 李昌金之所以这样看待公众的选择,恰恰是因为他自己“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借此获得一点可怜的道德优越感,借以逃避残酷的现实”。公众同情支持被强拆致死的平民,不是因为伪崇高,更不是因为仇官,而是因为尊重生命的朴素人道主义情感和约束暴戾权力保护合法权利的公民意识和宪法意识。如果要说确有仇官现象,那也是一种长期累积而来的习惯性生活体验,它在本质上是源自公民意识觉醒,或者说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智商和某些官员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 人都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为强拆可以不顾他人生命,还谈什么“中国梦”?公众同情那些被强拆致死的公民,说明我们很多人还对法治有信仰,还对生命有尊重,还对政府有期待——这些不是什么伪崇高与仇官的问题,而恰恰是我们社会的希望所在。地方政府要想让公众都站在自己这一边,不是像小孩子打架那样指着别人说“你不跟我混你就是仇官”,而唯有通过实际行动去不断提高自身公信力,尊重法律尊重程序尊重民意,让行政行为更合法更人性更有说服力。(舒圣祥) |
关键词:千夫所指,优越感,制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