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频现“惊魂”惨剧 老问题难道真无解?
老旧电梯成“不定时炸弹” 从近几年发生的重大电梯安全事故来看,鲜有新电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致,大多属于维修保养不当、不及时所产生的事故。 据介绍,我国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 但是由于多数维保单位规模小、能力弱、待遇差,难以培养和挽留高水平技术工人,加之很多电梯的业主实行“维保分包”,第三方为了节省成本,很容易造成维保不到位,隐患增多。 维保不到位,和现实中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扯皮”有关系。质检总局《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是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也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但是,实践中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状说,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和具体使用者往往是多个主体,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 责任不清,还导致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偷工减料”。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物业法规漏洞、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一些住宅电梯的维修保养价格低于400元,有的甚至在200元以下。大部分电梯维修保养企业仅维持在低利润运转。企业给予员工只能是低待遇,无暇考虑给予员工必要的培训。 电梯的数量快速增长而电梯维修保养员工的数量却没有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电梯维修保养员工仅在4000人左右,人手不足、素质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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