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也能“摊上事”?
近日一位地方领导谈起转作风,他“吐苦水”:本想开个部署工作的会议,没想到竟被“精减”掉,添了麻烦不说,还提高了行政成本。(5月6日《河北日报》) 这样的苦恼相信不只是这位领导干部有,为转作风而转作风,一些领导在转作风过程当中反而贪上了不良作风,摊上了大事。 改会风是转作风的重要部分,开会注重简、减、俭,讲话提倡短、时、新,本无可厚非。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为了减少会议数量,宁可不顾工作质量的“一刀切”式转作风,无异于在“切腹自杀”。 一些地方“不良作风”的确存在回潮现象。矿泉水瓶装茅台、驾私车公费报销、明目张胆大摆“回门宴”等等。公款吃喝打起游击、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公费考察暗藏玄机,把转作风完全当成了一阵风,甚至让形式主义占据了上风,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公然叫板、分庭抗礼。 这是懒政惰政、不求进取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转作风只会做表面文章,花拳绣腿,隔靴搔痒,习惯了当老好人、做太平事,从不“大动干戈”切除不良作风。不啃“硬骨头”、只捏“软柿子”,要不就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只喊号子,从不躬身垂范、做出样子。 转作风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不能把转作风视为包袱,拿正常当异常、拿应该当不该。保证正常会议正常开、正常接待正常做,不能因为改作风而影响到工作开展,最终得不偿失、舍本逐末。 所以,转作风先要“自身硬”,还要“趁热劲”,要警钟长鸣,还要常抓不懈,避免一阵风,增强实干风,才能狠刹吃喝风、弘扬节俭风,才能克服形式主义,不违转作风本义,才能保证活动的“可持续开展”能力。 同时,要建章立制,着力做好作风改进的考评、问责工作。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把作风改进老百姓的心坎里,而非自己的政绩中、领导的眼睛里。一旦发现转作风有不用力、不上心、不实际的现象,给予严厉问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狠抓、狠打,杀鸡吓猴,从而教育领导干部把转作风当事业,不要因为不切实际而“摊上事”。(董张慧) |
关键词:转作风,回潮,八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