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林秀贞:善举激发正能量
林秀贞,66岁,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村民。自2005年以来,先后被评为“感动河北年度十大人物”、“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全国“双百”人物等。曾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 虽然义务赡养多年的6位孤寡老人相继去世,身上的担子轻了,但今年已经66岁的林秀贞仍然很忙。 每天早上5时准点儿起床,中午不休息,晚上11时后才睡觉,这是林秀贞保持多年的生活习惯。 赡养6位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孤寡老人;帮助12名残疾人掌握生产技能,并安排在自己的企业就业;无偿资助十几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圆了他们的求学梦……自1976年起,林秀贞就像上满了发条一般,每天不辞辛劳,忙碌不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内涵。 “荣誉不能当终点,而要当新的起点。”获得诸多荣誉称号之后,林秀贞更是倾力扶贫助困,热心公益事业。近年来,她先后帮助20多名困难群众走出困境。每年春节,她都要去慰问枣强县光荣院里的老人。她还积极为村里修路、安装自来水、文化娱乐队伍建设、学校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林秀贞还经常接受媒体采访,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以前,我一直拒绝接受采访,也不愿参加这些社会活动。我是怕别人说闲话,说我做善事图名啥的。”现在她的想法变了,因为当地宣传部门有一句话打动了她:“你能关心照顾的孤寡老人毕竟有限,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的事迹,才会有更多人关心和照顾孤寡老人。” 不顾年事已高,不顾身患心脏病,撂下自家开办的工厂,林秀贞不断深入省内外的中小学、机关单位、监狱等作报告,结合自身经历向人们深情讲述“人人管闲事,世上没难事;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的朴素道理。在位于枣强县南臣赞村的林秀贞事迹展室内,她每年接待近万名慕名而来的参观者。为引导更多的网民关注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她还开通个人微博,与网友进行互动,开展道德宣传。 让林秀贞欣慰的是,在她的带动下,儿女们不仅理解和支持她的付出,也孝顺、关爱孤寡老人。去年5月,林秀贞义务赡养31年的智障老人朱书常突发大面积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去世。当时,她的小儿子朱宝逢在县里上中学,放假回家后才知道81岁的朱爷爷不在了。“宝逢问我,朱爷爷是在哪张床上走的,我告诉他后,他就抱着老人的枕头在那张床上睡了一夜……”说到这里,林秀贞的眼圈红了。 如今,南臣赞村婆媳关系和睦、妯娌相处融洽、邻里互相关怀,一派和谐。一支有100多名志愿者的“林秀贞助老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枣强县的大街小巷。衡水市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林秀贞式的好人。“你我的小善举,能激发社会更多的‘正能量’。”林秀贞表示,作为一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她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帮助更多有困难的人,带动更多的人助人为乐。 |
关键词:正能量,善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