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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办”,你那程序合法吗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5 07:5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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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符合程序的”、“我们是按程序办的”;遇到公众或媒体的质疑时,一些官员往往搬出“程序”来说事。好像只要是符合“程序”的事,就是可以做的。

  据媒体报道,广东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与该局优抚股副股长李宇锋是父子关系。按李宇锋的说法,“我不想来(民政局),是父亲要我回来的”。父子在同一单位工作,且存在上下级关系,这是否符合用人制度?记者就此采访李思中时,李思中有些激动地说:“谁规定我跟儿子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他是市里批准录用的。”李思中告诉记者,李宇锋进民政局一切都是按程序办的,由兴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又是“按程序办的”。那么这是什么程序呢?果然存在着这样一套合法的程序吗?兴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秦建浩则对此一口否认,称招聘考试的具体负责单位是兴宁市人社局。兴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夏慧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李宇锋的招聘程序比较特殊,“民政局主动提出招人要求,没有笔试,面试也是由民政局组织的”。

  这和以往被曝光的“萝卜招聘”没啥两样——招的是李副局长的儿子,招聘程序(如果这也算程序)是按自己需要自己定,这样的程序就是一块橡皮泥,李副局长想把它捏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那么,李副局长可以自设程序招聘自己儿子的权力是哪里来的呢?李思中告诉记者,“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

  这是更高一级政府的“内部程序”,设立这个程序的目的是保障“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的特殊利益,说白了,就是特权。

  这些内部程序显然没有合法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但是,合法的规定可以不理睬,其原因,还是一句老话:权力不受监督,权力,没有被关进笼子。如果不是记者盯住李宇锋的招聘、任职问题追问下去,谁会知道兴宁市还有这样的内部规定?谁又知道还有多少地方设立了不为外界所知的规定,用公权力为官员个人谋利益?

  李副局长们之所以习惯了用“符合程序”说事,是因为公众的知情权尚无保障,在没有监督权的公众面前,“符合程序”显得很神秘,这种神秘感可以增加权力的威严和傲慢,对比之下,没有权力的人就显得渺小,没有胆量追问,甚至没有胆量进一步去想:你的程序就一定对吗?在还没有获得充分的监督权的时候,普通公众首先不要被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蒙住了,要认清其虚假、虚弱、怕见光的本质,该问的时候就大胆追问:你的程序敢晒一晒太阳吗?这样问的人多了,这个“程序”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戎国强)

关键词:按程序办,李思中,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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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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