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顶风”扫墓折射监管缺位
临近清明节,各地纷纷发出通知要求严管公务用车,安徽等地还因为有人在祭扫时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然而,记者近日在全国多地进行蹲点调查,发现虽有禁令严控,但不少地方依然有人开着公车“顶风作案”,甚至以更隐蔽的方式躲避公众监督的视线。(4月3日《京华时报》) 清明时节,追忆先人、缅怀逝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人们往往通过扫墓、烧香、送祭祀品等方式来寄托对已故亲人的缅怀和哀思,这对广大群众、领导干部而言,固然无可厚非。然而个别领导干部私用公车“顶风”扫墓,实则另当他论,这既有损公职人员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更挫伤了政府公信力,其危害性绝不可小视。 公车,顾名思义就应专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而公车扫墓则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在中央狠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背景下曝光的多起顶风违纪、开着公车扫墓的现象,无不刺痛公众神经,引发热议围观。而在这些不良现象背后,抱有“改作风难免一阵风”“落实八项规定主要是做给领导看”等思维和观念的干部大有人在,暴露出部分干部对改作风存在的不以为然等不良心态,致使八项规定落实打了折扣,在一些地方“雨过地皮湿”。 公车“顶风”扫墓现象屡禁不止,表明公车私用积习难改,有主客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主观的不愿,即滋生“官本位”意识,特权思想作祟,有公物私用的寻租之心。领导干部作为既得利益,当然不愿主动进行切割。二是客观折射出相关部门在监管公车私用行为上的缺位,以及当前公车管理制度的缺失与不完善。试想,只有手中有权、官本位思想浓厚的人,才能调度公车为自己所用,而监管缺位或仅受到“下不为例”的警告自然会助长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大行其道、死灰复燃。 公车扫墓要禁绝,缺的不是技术,而是捆住权力的“笼子”。首先,各级干部应当充分认识改作风的严肃与紧迫,消除特权思想,做到“先正其身,再正其人”;其次,有关部门除了尽快完善相关公车管理制度外,还要严把监督关,积极发挥公众监督和媒体报道作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真正当起监管公车主力军;此外,纪检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公车私用违规成本,以倒逼干部不敢、不能、不愿延续各种陋习,真正伤筋动骨,以儆效尤,从根本上杜绝公车“顶风”扫墓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谢贤奎) |
关键词:公车,扫墓,清明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