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校自主招生乱象亮“红灯”
2013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即将进入尾声。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近日表示,各试点高校要尽早制订2014年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和招生简章。他强调,与《指导意见》有明显不一致做法的试点高校,如果因为调整不到位而引起社会强烈反应,按照动态调整和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2014年将退出试点高校范围。(4月1日《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此次向已经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提出“口头警告”,是有一定背景的。回首我们的自主招生,已经走过了十年的道路,眼下,对其加以一定的总结与反思,也是理所应当。面对总结之后的结果,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自主招生,有成绩,也有不足。这并不是套话空话,而是实话实说。因为,对照我们当初为自主招生而确定的宗旨,猛然发现,自主招生,离我们的出发点似乎越来越远了。 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以选拔那些通过高考这种方式不容易被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显然,这是自主招生的“使命”。然而,这个丰满的理想,一旦落实到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然是“骨感有余”,它依然被我们“走”成了高考那一条老路。一点也不夸张地说,今天的自主招生,已经演变成赤裸裸的争抢优秀生源的大战。不但会造成高校间的恶性竞争,而且会给高中教学、学生家长增添繁重的学业和经济负担。不少学生为报名参加高校的自主招生常常缺课,四处报辅导班,以应对招生高校的笔试和面试。若干年前,就已经有媒体曝光,许多中学,因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而缺课的学生太多,不得不宣布暂时停课。显然,仅仅从减负这一层面看,自主招生,也恰恰起到了加重学校、学生与家长精神负担与物质负担的“副作用”。 自主招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另一重“副作用”是,它加重了教育的不公平。表面上看,招生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但事实上,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大学的农村考生人数远低于城市考生。以2010年为例,北京大学颁布的自主招生新政“校长推荐制”学校名单中,竟然就没有一所高中在农村地区。农村考生在自主招生制度下,常常是处于劣势的一方。这种不公平,也体现在高校与高校之间。高考按考分批次录取,知名高校早已占尽了天时地利。如果再以“优质生源基地”的名义提前抢夺尖子生,长此下去,势必会挤压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的发展空间,剥夺大多数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带来教育发展新的不均衡。这样的自主招生,我们理应向他们亮出红灯! 然而,这并不是说,自主招生就是一无是处,而是通过这样的反思,可以让我们寻找到更为有效的途径。我们首先要反思的是,如何将自主招生的宗旨——选拔那些不容易被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我们的自主招生的试题,必须紧扣“特殊才能”这一要点。那么,我们的命题人,能把握好这个“命门”吗?其次,还应该反思公平,而且是倾斜中的公平。诚如杜玉波副部长所强调的那样,在确保选拔质量的基础上,要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和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因此,向自主招生亮红灯,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是引导自主招生向着科学的轨道上前行。 文/范德洲 |
关键词:高校,自主招生,乱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