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从国务院机构改革看政府职能转变之二 哪些该做减法,哪些又要做加法?何处该“隐身”,何处又要“现身”?啥时可放手,啥时又要插手?看似对立的选项,却要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机构改革之难,也正说明,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这一改革至关重要。 政府机构改革,我们已经进行了多次、持续了多年。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是,情况在变化,认识在深化。看看过去的改革,每次都是针对当时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矛盾。比如,1982年国务院机构达到100个,改臃肿机构是重点;1998年,政企不分阻碍市场经济脚步,电力工业部等专业经济部门成为历史。可见,情况在变,问题也跟着变,改革的节奏也必然要适当调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是基本的方法论。从根本上说,机构改革是为了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大或者越来越少。 从改变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到减少各种审批、许可、收费,此次改革,职能怎么转,决定了机构怎么调。许多问题通过职能转变来解决,比单纯的机构调整更有意义。但要看到,职能转变不是按个钮就能换频道,而是涉及职能转移、下放、整合和加强的系统工程。这也决定了,机构改革不是画个圈写个“拆”字那么简单,不转变职能,减下去的机构还会再生。十八大报告要求,政府职能要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机构改革也应该以此为目标,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对于当前行政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民间多有揶揄,如“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如“上面政策是太阳,照到下边碰到墙”,如“服务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费”,等等。虽属夸张描画,但所揭示的矛盾也启示改革者,机构改革同样是调和鼎鼐的功夫,需要处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要做到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该管的要抓到位,该放的要让到位。 铁路要经营和监管分开,能源要加强资源整合,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才能明确权责,避免“有事踢皮球”,也防止因权力集中滋生腐败。从宏观调控、节能减排曾遇到的阻力到地方抱怨“权力上收、责任下放”,处理好收和放的关系,才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地方积极主动。北京一个胡同停车自治,原来的83个车位“消化”200多辆车,这说明,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就不会“管不过来”,社会也不会“管不下去”。修路建公园很重要,但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高企房价的抑制等等也是政府职责,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才能全面发挥政府职能。 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政府机构改革,形成了顺德模式、随州模式、深圳模式、成都模式等。但无论选择什么路径,都是为了凝聚改革发展的合力。正因此,更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简单的裁撤或重组,反而可能欲速则不达。低垂的果子已经摘完,依靠一个部门、一个机构就能推进改革的时代已经过去。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部门都有改革任务。机构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把多数部门当做改革对象,而要激发出各个部门的改革动力。这是判断改革是否有决心有勇气、举措是否有实效有长效的根本依据。 每一次改革都应该是下一次改革的铺路石。上层建筑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但这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改革没有完成时,还需奋力,还需探索,还需时间,还需进一步积累共识和经验,条件成熟时再作推进。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抓主要矛盾、看主要方面,这不仅适用于政府机构改革,更大范围内的改革,又何尝不是如此? |
关键词:政府机构改革,腐败,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