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办案”难以服众
【新闻背景】元宵节期间,一辆河南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的警车出现在洛阳市一家温泉山庄里,该检察院回应称系工作所需:“地方非常偏僻,非常简陋,办案比较隐蔽。” 且不说检察院“办案所需”的回应是否确有其事,单单在温泉山庄“办案”一事,便着实有些不妥。一个县级检察院,如此舍近求远跑到市上办案所欲何为?莫非县里没有可供办案的地方?既然是“温泉山庄”,却又声称“非常简陋”,岂不是掩耳盗铃?至于“办案比较隐蔽”,更是自欺欺人,温泉山庄是度假休闲场所,往来人员复杂,何来“隐蔽”之说。 到底是度假还是“办案”,当地检察院还须拿出更加令人信服的说法。我们不否认检察机关侦办案件有时需要保密也很辛苦,但选择办案地点,还应慎重考虑。况且,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的职责,如果不能在改进作风、反对浪费方面以身作则,还有什么威信可言?(浙江钱夙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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