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警”的问题重点在“房”外
2009年,亿万富豪黄坤意出资340万元在惠州购置一幢面积达7790平方米的拍卖房产,但原房产却被金宝建材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卖予他人。双方当事人本应是实际购买人黄坤意和金宝建材公司法人代表“赵勇”。但是,在调解法庭上,黄坤意面对的却是赵海滨——当时的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原来,赵海滨就是“赵勇”。(2月5日《广州日报》) 虽然“房警”被举报的房产远远多于“房妹”“房姐”“房爷”。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想要查清“房警”的房产并不难。可是,要想让在“赵勇”的“出生”、“成长”尤其在“生意”上给予“指点”和“照顾”过的人都“浮出水面”,就不容易了。这才是当前公众最关注的。 如,“赵勇”身份的由来?据赵海滨讲,“因为我在1991年任保安公司经理,为了做生意需要,向陆丰市公安局党组申请了另一个身份,名字为‘赵勇';汕尾市公安局纪委一位负责人也“证实”:“他说是在1991年因为工作需要,在获得陆丰市公安局政委等领导的同意后才办理的这个户口。”可是,汕尾市公安局纪委对此进行过核实吗?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对当时批准赵海滨申请假身份的相关领导就要进行问责;如果情况不属实,那么就要对赵海滨及为其办理“赵勇”身份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再如,“赵勇”都干了些啥?据报道:记者从警方一位权威知情人处了解到,赵海滨利用“赵勇”这个假的“身份”办理了多张证件。那么除了惠州市金宝建材公司的法人代表资格是通过这个虚假身份取得的的外,“赵勇”还办理了哪些类型的证件?并且利用“赵勇”身份做了哪些生意?尤其要查清所做的“生意”中与陆丰市公安局尤其是公安局领导有没有关系? 再比如,“赵勇”勇气的由来?据报道,从2010年7月开始,赵海滨公然以金宝建材公司法人代表“赵勇”的身份出现在法院的调解现场,有一次甚至穿着警服;2011年1月28日上午10时,陆丰市人民法院在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赵海滨进行了一次调查,赵回答称“我名赵海滨,又名赵勇。”由此可见,陆丰公安和法院早就知道赵海滨利用“赵勇”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可是,公安机关不但没有进行立案调查,而且直到2012年9月之后,“赵勇”的身份信息才被注销;还有,明知道赵海滨利用“赵勇”的身份办公司和向法院提交伪造虚假房产证是违法的,为什么法院还多次组织进行庭外调解? 也许,是官场乱象下的群体谋私,导致了赵海滨敢于公然用“赵勇”的身份出入公众场合,参加经济纠纷调解,并且毫不避讳自己的公职身份;也许,是官场上的“潜规则”,导致了赵海滨被举报多年,竟然官照当、生意照做,毫发无损。难道这些,不比“房警”有多少房产更可怕?不比“赵勇”给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所以说,查清赵海滨背后的猫腻,以及哪些人要为此承担失察、失职、包庇纵容之责,才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应当要去做的,而且必须要做好的。否则,“房警”事件就可能成为下一个“断头新闻”。(姚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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