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太急,新交规撞了“黄灯”
A新规实施,希望人们在规则意识与文明习惯上,再往前进步一点 陈方:从2013年元旦开始,号称史上“最严交规”开始实施。新交规明确规定不得污损牌照、不得开车接打电话、不得闯黄灯、必须系安全带等。安全有道、行车有德、做人有品,说实话,新交规的这些限制“方向”,我觉得对提高驾车人的素养,能起到很大作用。 我就特别反感开车接打电话的人,道路本来就不怎么通畅,你开车慢慢悠悠煲电话粥,不罚分扣钱,确实不够解气。 周东飞:对于新交规,我的感觉,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总体是好的,不足是枝节。 李妍:我对新交规的印象跟两位大体相同,用一句话总结,这次新交规其实就是高标准、严要求,细节决定“成败”。 因为很多以前大家不注意的安全行车细节,都在这次新交规中特别进行了强调,并且形成了具体的处罚条款;所以这次很多车主也不敢轻慢。相信很多人也是专门认真研究了一下法规,哪些开车细节需要注意,哪些行车习惯需要改变,这对整个社会养成一种自觉遵守行车规则,形成良好的交通礼仪,其实是有好处的。 陈方:驾车人的技术问题是关键,但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不单单是由技术性问题引起的,恰恰是司机的车德问题。比如乱闯黄灯,开车接打电话、随意加塞等等,“路怒族”为何越来越多,很大程度上是由“无品无德”的司机引发的。 周东飞:严格地说,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这些交通新规都不是新的,这次不过是记分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也正是因为记分标准的调整,引发了人们对于交通法规的重新重视。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驾驶者,我过去对很多规定并不是太清楚。这次的讨论,让我参与进来,反而学到不少东西。我想,这就是新规的价值之一吧。 李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行车习惯,只依靠个人道德,作用有限。当汽车社会无法体现出应有的文明与规则时,法律尤其是严法就应该去兜底。一方面,它迫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逼迫自己去改变;另一方面,它也获得了一些自觉遵守规则与文明的人的呼应。 我们小区QQ群里,不少业主就专门讨论了新规,讨论范畴不仅涉及新规中要求的规则,还讨论了一些我们日常应该自觉遵守的细节。比如副驾驶应系安全带,比如应不让小孩坐副驾驶等,新规中都没有规定,但是人们却从安全、文明、规则等方面,希望自己还有他人能够更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 B纵然要“酷刑”处罚闯黄灯者,但一定要考虑“酷刑”实施的技术环境 周东飞:严要严得有道理,不能不尊重科学和法律精神,一味强调严厉,结果引发公众质疑,而达不到最初设想目的。这次的黄灯新规,就有酷刑的嫌疑。罚则制定过于严厉,但它本身却经不起科学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陈方:新华社发“微评”,说闯黄灯扣6分涉嫌违法。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 周东飞:网络上的吐槽已经很多,按照我自己的体会,在龟速行驶时不闯黄灯可以做到,但在交通比较通畅时,不闯黄灯几乎一定会出问题。 陈方: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驾驶者对黄灯的概念认识模糊,驾驶习惯不佳。本来“黄灯减速”应是大原则,但在中国却很大程度上被当做“就要亮红灯了,还不快走”的信号。许多人为抢过路口,实际上养成了“黄灯加速”的错误驾驶习惯,大大增加了道路危险系数。 我刚开车的时候,遇到黄灯或者绿灯快变黄灯的时候,主动就放慢速度了;但开车时间长了,一看到信号灯开始变黄,心里就忍不住要踩油门。所以,用“扣分”来帮助行车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我赞同,现在我“不服气”的地方主要是罚的程度完全等同于红灯,这非常不妥。 如果只扣3分,我对这个规定有所敬畏;现在扣6分,我就会抗拒,因为这完全等同于红灯了。既然这样,要黄灯干吗?如果更多人有了这种对抗心理,那么这项规定还能不能起到好的效果? 李妍:作为一个非驾驶员,我也有话要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经常过十字路口其实就会发现,更多的车辆不是主动闯红灯,而是闯黄灯。尤其是黄变红的瞬间,经常有车辆风驰电掣地冲过行人身旁。陈方说到的“闯黄灯”心理,其实就代表了大多数驾驶员的心理。黄灯没有成为一种缓行的警示标识,反而变成加速冲关的信号,人人就为了懒得等那个即将到来的红灯,争分夺秒,这才是现实交通生活的真问题。 有调查显示,有多达42%的驾驶者在遇到黄灯时“原则上加速通过”。交警部门的统计也称,在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60%以上处于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其中90%的事故是发生在绿灯间隔,也就是红绿灯转换之间。所以,作为每天必然经过几个十字路口的行人,我举双手赞成闯黄灯严处罚,驾驶员的行车权利需要强调,行人的行路权、生命权更不容忽视。 周东飞:黄灯加速冲关当然不对,但是也要看到,旨在治理加速冲关的黄灯扣6分规定,正成为另一种引发事故的杀手。正是因为两次黄灯驾照完蛋这样的严厉处罚,让驾驶人普遍对黄灯产生了畏惧心理。在绿灯和黄灯之间,并没有一个其他灯来提示和缓冲,而车辆行驶的惯性决定了,不可能黄灯一亮,就能保证马上刹住。为了避免闯黄灯而猛踩刹车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后车追尾。应当说,黄灯新规确实需要细化。 比如新加坡就规定,为了保证本车和后者安全而不得已闯黄灯者,就不视为违法,当然也不会遭到处罚。 现在,我们国家的闯黄灯禁令来得太突然,也规定得太机械。这样就难免使驾驶者不适应,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李妍:其实,你们说到的,就是法规实施的具体技术环境,还有新规怎样修改细化的问题,这其实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人性考量、技术铺垫、民意听取等程序必然相关。就说技术环境,如果信号灯有倒计时读秒器,驾驶员过路口其实只要认真看一下读秒器,大概就能做一个判断,因为担心闯黄灯出事故的几率,就会小很多。 我不知道石家庄和长沙在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上有没有安装倒计时读秒器,在重庆,至少我经常路过的路口,都是有倒计时读秒器的。 周东飞:倒计时装置在主要路口有,非主要路口没有。 李妍:这就是一个技术环境的问题,把技术上的问题解决了,至少可以解决一半以上的困惑,法规的修改与细化,就是下一步继续完善的要求。现实执行,我看第一步最紧要的,就是赶紧把倒计时读秒器安上,这一点,公安部已经做了承诺。 C新交规最大的问题,不仅仅是闯黄灯扣分的单个条款,而是整体上的模糊性 陈方:李妍刚才说到信号灯读秒器的设置问题,确实是这样,这也是新交规不完善的地方。既然你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是好多路口没有读秒器,这对司机来说是不公平的。为什么不等设备完善了之后再实施呢? 从修改到正式实施中暴露出来的种种不完善,确实让开车人很生气。至少我觉得,公安部门在推广这项新规的时候宣传力度远远不够。元旦之前,有朋友提醒我牌照上有没有4S店装的那个框架,有的话赶紧卸掉,否则会扣分。之前我压根没注意过这些内容。现在通信很发达,在新交规实施之前,交管部门完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之类的方式向车主们推广宣传提醒,为什么做不到这一点? 周东飞:个人觉得,新交规最大的问题,不是像黄灯新规这样引发争议的单个条款,而是它在整体上的模糊性。为什么陈方不知道4S店赠送的那个框框要拆掉?因为正式的法规文本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说法。不知道两位发现没有? 陈方:说到模糊性,我更有感触,新交规修改的新闻出来之后,大家都在热议,有同事提醒我说,其实大家都误读了,扣分的只是针对大车等,和小轿车无关。我又细细看了一遍新闻,还是没看懂到底和小轿车有没有关系。就算我理解能力不强,但新交规修改的表述能不能更清楚明确一些?干吗要用那些让老百姓读起来费劲儿的话?现在强调改文风,关于法律的修改表述问题,确实也该改改文风了吧? 周东飞:现在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所谓新交规的很多内容,在法规文本中根本就没有相关表述,一切的依据好像都是权威部门对新规的解读。 比方说闯黄灯扣6分,你如果想在法规文本中找到这样的规定,一辈子都实现不了。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明确的规定。 你能找到的规定是,在扣6分的规定下面有一项: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可是,如此模糊怎么去界定?你又要找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里面并没有关于黄灯如何的规定。你得再找实施条例。条例中有一条说,黄灯亮时,已经过线的车可以通行。一切仅此而已。 但有关部门就可以解读成,闯黄灯扣6分。不是大家不愿意懂法,而是这样的法规让人学习起来太难了,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寻找真正的依据。 一切都要依靠权威部门的口头解读,这对解读者而言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李妍:确实是有这样的问题,法规只是按法律行文,简单又晦涩地列出了不准这样,不许那样的条文框架,有框架,没细则,现实状况偏偏又很复杂,执行起来,就难免让人无所适从。并且,相关部门的解读,在之前也只说了闯黄灯问题,其他比如用4S店车牌框扣分之类,很多都得依靠老百姓自己去做理解分析,甚至直到新规实施后,有关部门才站出来做了一些简单说明。 陈方:对啊,这些工作本来是在实施之前就应当做的! 李妍:为什么去年10月份新规颁布之前,会有那么多有关新交规的谣言在网上满天飞?其实就是因为整个政策的制定,缺乏民意参与,老百姓不明所以、懵懵懂懂,只能盲目猜测。也正是因为缺乏民意参与,最后制定出来的政策,不仅只能让老百姓自己去做阅读理解,在现实执行中也难以接地气,实施起来困惑重重。 陈方:任何一项法律的颁布实施,不是说你颁布了就可以实施了,而是要看硬件条件是不是达到了。比如污损牌照这个事情,很多人都去车管所或者4s店卸那个框框,大家要排很长很长的队,又没有专门的工具,费时费力。而且最可恨的是,小小的一袋固封,平时只卖4元钱,有地方竟然涨价涨到30元一袋。本报1月3日的新闻说,警方订购了40万套固封救场车牌换装,可是,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万一车主没来得及换被扣分了,那代价谁来承担!各种硬件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急匆匆实施一项法律规定,无疑对被执法者是很不公平的。另外,从这个事情上也看出了“公权力”的傲慢。这样的傲慢,必须修正,否则只会遭遇民意反弹。 D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不是事先争议要比事后实施中再来争议要好? 周东飞:我觉得,关于黄灯的争议不妨继续,关于新交规的争议也可以继续。但是,我们应当在这些争议中学到一些东西。 比方说,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不是事先争议要比事后实施中再来争议要好?有些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倒也走了征求意见的程序,但是因为行文晦涩难懂,民众基本看不懂,所以也就没什么意见可提。结果,还是要等到正式实施之后,大家才如梦方醒,还是有争议。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是有那么多似是而非的传言,比如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还是不罚?真的让人莫衷一是,其源头就是交通法规不靠白纸黑字,却靠部门解读。既然是解读,大家传来传去,难免就不知所云了。 包括陈方说的4S店赠送的固定框要拆除的,我就想不通,如果这些框框并没有遮挡车牌,一定要除去的理由是什么? 李妍:关键是,解读也解读得支离破碎,公共政策的制定,还有后期的公共服务,比如信号灯设置,换车牌框架,都像我们这儿俗语所说的“戳青蛙,戳一下,跳一下”。问题来一个,才解决一个,并且这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挺让人虐心的。承诺要换上读秒器,什么时候换,有没有时间表,这期间造成的追尾损失、交通拥堵、闯黄灯究竟该怎么算?一笔糊涂账。 陈方:新交规出来之后,“闯黄灯扣分”引发了很大争议,评论说这项规定遭遇了民意的“黄灯”。要我说,新交规从修改到实施,整个过程其实都遭遇了“黄灯”:它本身的模糊性,宣传的不到位,硬件不足的情况下就开始实施,这些情况都算是“黄灯”。一方面是权力的傲慢,另一方面,“以罚代管”的执法思维还是没能根除。这是交管执法部门必须要反思的地方。 现在我们强调转作风,公安交管部门这方面的作风是不是应该好好转一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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