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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要“扔”更要“管”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8-05-11 17: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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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中有过期药品吗?

  随着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很多家庭都会备一个药箱,放一些常用的感冒药、消炎药、腹泻药……但在使用中很难做到“刚刚好”,而又无法退回,就不可避免会产生过期药品。你会如何处理,直接丢到垃圾桶吗?

  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家庭过期药品约1.5万吨。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如果使用得当,就可以治病,但如果使用不当,其毒副作用就可能会致病。过期药品的毒性更不可小觑,一旦被误用不但会延误治疗时机,还恐怕会致命。况且,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蒸发,散发有毒气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时还会对人体呼吸道产生危害。如果不慎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会对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造成直接污染。

  如此看来,药品不仅不可随意乱用,还存在致命却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这也提醒着我们,在定期清理药箱时,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一扔了之”。

  事实上,家庭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长期以来,家庭过期药品并没有被专门回收和处理,大部分都作为普通生活垃圾直接扔掉,家庭过期药品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

  不可否认,群众对过期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意识,甚至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从中牟利。但最关键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虽然一些地方出台了有关过期药品处理的地方性规定,但往往仅停留于“办法”和“意见”层面,并非强制性规定,这就留下了安全漏洞和潜在隐患。

  由于过期药品处置涉及回收、保管、储存、无公害销毁等多个环节,破解回收“顽疾”还需打好组合拳。当务之急,要从医疗市场法治建设入手,明确过期药品处理到底应该由谁负责、谁监管、谁奖励、谁执法问责,明晰法律责任,以问责倒逼作为,以制度激励担当。另一方面,除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过期药品回收意识和健康意识外,要尽快设计具体的回收办法,制定回收管理长效制度,改变目前还仅靠个别企业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活动实施的现状。

  此外,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引入第三方力量,为百姓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提供更多方便。例如,利用“互联网+”,国内医药企业联合发起“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联盟”,用户只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就能一键召唤快递员免费上门取药,完成回收全流程。

  我国在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题的过程中,也不妨借鉴他国的成熟经验,“谁出售,谁回收”。比如,在美国和日本,老百姓打一个电话,企业可以上门去更换过期的药物。在德国,药店设立相应的回收窗口,统一焚烧过期药。

  药尽其用,善莫大焉。为了保护环境生态,也为了自身健康,切不可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不可轻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与参与。(芦静)

关键词:过期药品,回收,环境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