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领头羊”吃下“定心丸”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不仅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党内立法的形式释放的鼓励改革、创新、实干的强烈信号,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宽容过失、支持改革、鼓励干事的政治智慧、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 对共产党人来讲,占着位子不干事本身就是最大的错误。广大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放心大胆地去尝试、去探索、去干事,即使出现了一些问题,能得到应有的宽容、允准和纠正,这无疑是让“主动作为、善谋勇为”的实干家和创新者吃下了“定心丸”。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担”和“负”的是改革探索中的过失。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中的风险、探索中的失误,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宽容和放纵;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负的是个人难负的改革之责、探索之责、发展之责,而不是违规之责、违纪之责、违法之责。习近平同志早在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就说过:“要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开放改革中出现的失误。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鼓励干部为人民事业敢为天下先。我们既要敢于惩治,又要善于激励,自始至终都必须把握好政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正是因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非但不相矛盾,而且高度契合。这里的关键是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是“犯错”还是“犯规”,是“主观无意”还是“明知故犯”,是“大胆改革”还是“无视规矩”,既不能让探索改革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也不能让干事创业的干部吃苦又吃亏、流汗又流泪,更不能让一些无视纪律和规矩的人钻了空子,让一些假改革之名、行谋私之实的人占了便宜。作为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时时心存敬畏而不存侥幸、保持清醒而不糊涂、保持警觉而不麻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作者为山东省东平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
关键词:干部,担当,公仆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