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创建成为公民的行为自觉
如今,走进石家庄市,随处可以感受到学文明、讲文明、促文明的浓郁风气,文明之花的绽放正潜移默化地推动着城市的进化和发展。(5月20日《人民日报》) 文明是一种方式,也是一种涵养,更是一种气质,体现在公民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在民风和社风上,体现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整体文明素养上。在经济社会进入全面深刻转型的关键时期,文明的涵养和提升不可忽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落实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这里的需要,既包括物质上的,又包括精神上的。文明创建是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是提振全民族精气神、激发全社会昂扬上进的重要途径,不能忽视,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使之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文明自觉。 文明创建不是看上去那么不可触及。不少人都有一种错误,总认识文明创建是政府的事,个人无法也无力参与。比如,人们常见的文明创建形式,就是政府主导,组织相关部门打横幅、挂标语、打广告,播放文明创建宣传视频,开展环境卫生整改、学习先进、科技文化知识下乡、评选道德模范等活动,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方能进行,个人的作用似乎很小。然而,文明创建要真正转化为全民族的文明素养的显著提升,就不可能止于一些活动,而需公民的广泛参与。文明创建,不妨从小事做起,从脚下做起,从一言一行开始,将文明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文明创建需成为公民的行为自觉。文明创建,最终要体现在全体公民的文明素质的提升上,体现在社会文明气质的提升上,既需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团发挥组织作用,又需强化宣传动员,增强公民参与文明创建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完善和激活公民参与文明创建的机制制度,为推动文明创建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伍文胥) |
关键词:文明创建,公民,行为自觉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