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应唤醒双向底线意识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这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乱象将在本月得到整治。记者17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各地重点围绕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启动集中整治。(6月18日《法制晚报》) “斑马线”被称为行人的“安全线”“生命线”。然而,由于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无视斑马线的存在,为了自己的便利快捷,在斑马线上与行人抢时争道,使得“生命线”屡成“夺命线”。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鉴于机动车辆在整个交通出行中所具有的相对强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斑马线”上的行人安全,是机动车驾驶者的遵章守纪和礼让行人的结果。 “斑马线礼让行人”,不是机动车驾驶者出于道德修养的一般性文明出行礼仪,而是白纸黑字入法、违者当需付出代价的行为必须。究其在交通实践中常常沦为形同虚设、知易行难尴尬的缘由,既有相关部门教育引导缺位,部分司机缺乏文明驾车意识,未将“礼让行人”真正变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出行习惯的因素;更有对相关违法之举的执法与执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履职软肋。也许,面对人车拥挤、川流不息的交通繁忙现状,如果不是酿作既成事实的交通事故,发生于瞬间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或可被忽略不计和视而不见。也正是执法者对这种轻微违法缺失并未秉持不姑息、“零容忍”的执罚较真,才导致部分司机对“不礼让”陋习的浑然不觉。 当然,透过“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总量90%”的统计数据,人们不能不正视那源于“行人”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难感受到个别行人对“闯红灯”“抢黄灯”的毫不在意。在斑马线上慢吞吞过马路的,不只是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孩子,更有为数不少的“低头族”。 “我的安全我做主”,规避“斑马线”安全风险。既需要机动车自律守法,还需行人对红绿灯规则的遵守、对斑马线这一“生命线”的敬畏。构建和谐出行格局,规避不该发生的“斑马线”悲剧,需要人与车相向而行,开车者要踩得住刹车,行路人也需管住两条腿,而遵规守法就是需共同恪守的行为“底线”。(张玉胜) |
关键词:礼让斑马线,底线意识,城市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