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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奶爸”放长假必须考虑可行性

来源: 光明网 作者:敬一山 2017-06-08 0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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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妇联曾多次呼吁的“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有望在江苏首次落地。6月5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文件,明确提出“男性育儿假”概念。文件规定,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共同育儿假。加上此前曾以法律形式固定的男性十五天的护理假,也就是说,女方在生育后,男方可享受最低三十天的“产假”。

  给“奶爸”放长假有善意的初衷,比如倡导平等就业和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劳动。我们社会还有很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但实际上现实早就起了变化,多数女性都不会选择或者没有条件做全职妈妈。这就意味着她们在生育之后仍要回到职场,如果照料孩子的压力得不到爸爸们的分担,那生孩子就成为女性职业生涯的极大负担。因为生孩子而遭到企业或明或暗的歧视,现实中也不罕见。通过强化“育儿假”的概念,对促进家庭育儿观念的转变,可能会有积极效果。

  但任何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会不会“好心办坏事”。给“奶爸”放长假,从个人的角度说,当然值得鼓掌欢呼,问题在于不能遗忘企业的层面。过去女性生孩子之所以容易遭到职场歧视,原因很简单,因为企业要考虑投入回报。同样要发工资,企业当然要尽量选那些休假少的。如果今后“男性育儿假”真的落地,不会减少女性遭歧视的可能,还会让部分男性也面临被歧视的风险。

  而且30天是相当长的时间,对于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来说,将会是很大的负担。在一个带薪休假都没能普遍落实的情况下,即便这个假期被写进法规,现实能不能落地还很难说。为了保住工作、不影响职场发展,很多男性最后恐怕会主动放弃休假。最后“男性育儿假”会变成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而很难造福更多的普通打工者。

  所以,给“奶爸”放长假必须要考虑可行性。过去的男性陪产假,各省规定不一样,通常在7天到20天之间。之所以全国范围内很难统一,重要原因可能也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一个地方是国企占主导还是民企居多数,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希望有更长的休假是人之常情,但确实也不能超越实际情形而对企业有过高的要求。毕竟企业如果得不到发展,个人的休假也就失去意义。

  在个人休假和企业发展之间找平衡,欧洲一些高福利国家的做法,是通过财政扶持。比如德国规定新生儿家庭可向政府申领“父母金”,而瑞典则规定父亲育儿假期间的薪资由社保局而非雇主支付,减轻了企业负担。但这些政策取决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财力,恐怕很难普遍推行。现在江苏如果要试点30天的“男性育儿假”,最先要考虑的就应是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减轻企业的顾虑,增加政策落地的可能性。希望一省的探索能为其他地区提供成功借鉴,而不会变成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失败案例。(敬一山)

关键词:奶爸,长假,可行性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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