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观沧海]观点|由共享单车谈到公共利益的践行者
前几天,网络上流传一个视频,一青年男子将共享单车抛入河中,旁边同伴拍摄视频并狂赞666,网友们纷纷指责这种行为,有网友评论说:即使你的智商已经不允许你骑自行车也用不着如此疯狂的破坏! 不出所料,该视频播出并且引发众怒的几天里,当地警方果断出手,将其抓获,并给予其相应的处罚。 共享单车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它出现那天起,就不断地考验着每个人的道德和法律意识。在越来越多的人体验到共享单车所带来的便利和新鲜感的同时,各种不和谐的现象也逐渐暴露出来:有人私自改装,据为己有;有人恶意损坏,随意丢弃;也有人和相关部门对于共享单车的停放表示担忧和抵触:比如非法侵占人行道、盲道等等。有句话说得好,不损害其他公共利益才是施行公共利益的前提。 共享单车可以纳入公共交通的范畴,所以也可以纳入到公共利益的范围。我们且先不去探讨这个项目背后的资本运作与盈利方式。因为这毕竟不是政府行为,而是民间资本对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补充方式。 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行为的参与者,每天也都享受着公共利益所带来的的便利。比如食品卫生安全,比如交通设施,比如医疗机构,比如治安与环境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些年来,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屡禁不止。我们经常看到被人为破坏的公交站牌,被砸坏的公共阅读栏,无法正常使用的公共电话,不再亮起的街灯地灯...... 公共利益所涉及的通常有三种人:一种是享受到了公共利益的人,一种是没有享受到公共利益的人,一种是仇视和破坏公共利益的人。后两种人虽然是少数,但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对于公共利益的破坏也是无法估量的。因为第二种人很容易就变成第三种。 还拿共享单车为例,有人觉得自己并不需要这个交通工具,在这个基础上,才会引发破坏行为。当然也有一些利用交通工具揽客的人更认为这种廉价便利的交通工具损害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破坏起来更是“理直气壮”。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交通行为的参与者,你也许不会去使用共享单车,但是你可能要开车,你还可能要乘坐地铁或者地面公共交通工具。有数据表明,目前投放市场的共享单车已经达到了2000万台。这个庞大的数字能够说明,如果这些单车每天都能顺畅的满负荷的被使用,那么就意味着每天至少有几千万人不会同你挤地铁公交,不会堵在你的车前,你的私人时间会因共享单车的存在而变得充裕,你的心情自然也会愉快起来。 公共利益是开放的,但是也是具有选择性的。我们每个人未必每天都要去医院,每天都夜归,每天都报警......但是这些又都是与我们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我有个朋友是医生,在一个比较偏僻的社区医院工作。当地的环境非常差,打骂医生,损坏医疗器械甚至是偷盗社区医院财物的事儿时有发生。最终的结果是没有医生再愿意去那里,高昂的维持成本也让主管部门无力承担。最终,那个社区医院被撤并,当地的居民就算是得了感冒都要跑几十公里才能得到治疗。 我曾经做过一个项目,设计了非常注重园林花园式体验的小区。交工后不到两年我去回访,那个小区着实让我心惊:价格昂贵的景观灯很难找到一个完好能亮的,绿地的喷淋系统也都遭到破坏无法使用,草坪像被羊啃过一样,凉亭、长椅如残垣断壁,秋千架、葡萄架只剩下几根铁管。物业承受不起反复维修已经弃管,垃圾漂满了人工河。小区里经常发生砸车和抢劫等恶性事件。当初一房难求,此时已经有业主陆续搬走。供水供电供暖也经常发生故障,业主频繁投诉拒缴物业费甚至上街游行,可是,这一切又该怪谁呢? 总有人以为,公共利益与己无关。甚至还有人总想打公共利益的主意为一己之私谋取不义。但是这些人忘记了一点,自己也是社会的参与者,自己的亲人、朋友每天也都和自己一样生存在同一个空间。公共利益既然能够覆盖大多数人,破坏公共利益同样也能损害到具体的每一个人。 十多年前同一个朋友开车出门,刚过出城口他就急喊停车,我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赶紧把车停到了停车带上。然后他下去向后方奔行几十米,我看见他从路中间捡起半块砖头扔出车道再走回来。看见我疑惑的目光,他笑着解释说,如果有人高速压到了砖头上就可能发生车祸,而他明明看到了却没有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他内心会很不安。那一刻,我隐隐地惭愧了一下,因为我也看到了,但是我没有任何反应…… 还有很多让人不愿意提起的事,比如一个自管老小区常年有几个没有井盖的马葫芦。终于有一天,一个孩子不小心掉了进去,等捞出来已经是几天以后了。据说孩子的父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重复着一句话:我天天打那过,咋就不知道把马葫芦盖上?我真该死…… 每一个享受公共利益所带来便利的人,都应该成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践行者。 |
关键词:共享单车,公共利益,践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