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假货,消费者要唤醒自觉意识
海外代购猫腻多,监管如何突破瓶颈?山寨货横行乡里,傍名牌现象怎样整治?治理制假售假,如何走出“查了罚、罚了放、放了重操旧业”的恶性循环?一年一度,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次与我们相遇。如今,“3·15”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主张的一个节日,也日益成为汇集打假智慧的一个契机。(3月15日《人民日报》) 线上线下假货充斥、山寨横行,一个主要原因是打击惩治力度不够,其违法造假成本低。今年两会期间,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致信代表委员,倡议“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对涉假行为的法律规定,很多国家奉行严刑重典,如美国,初犯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会罚到破产,连携带使用假货的人也会面临拘留。而我国对制假售假的刑罚力度过小,而且现有法律法规存在滞后和不切实际。以阿里巴巴为例,去年大数据排查4495件线索,但到目前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已经判决的案件只有33例,比例不足1%,80%还判了缓刑;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 此外,假货越打越多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假售假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其中消费者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真品名牌价格不菲,而山寨假货看上去极可乱真且价格低廉,很多消费者往往贪图便宜而选择后者。尤其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之下,山寨假货在满足一些人的需求上有着巨大的生存空间。从盗版书箱、音像制品到山寨手机、山寨包包,明明知道是假货而争相购买,明明知道是山寨而乐得虚荣,这代表了一些国人的消费心理状态。造假门槛低、打击力度小再加上消费者知假买假有意纵容,只会让更多人前赴后继地参与制假售假。 对山寨假货的购买,反映出很多消费者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淡漠,也反映出一些消费者在打假问题上的旁观看客心态。开发一个产品,打造一个品牌,凝聚了一定科技和大量心血,要投入大量资金宣传,而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却被造假制假者没有任何成本地窃取谋利。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的整体环境下,很多消费者根本不会理会这些,他们只从自我需求出发追求所谓“性价比”合适。这无疑助长了知识产权肆意受到侵犯、市场环境日益恶劣。 保护动物有一句公益宣传语,叫“没有买卖,就没杀害”。同样,没有对假货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很多造假制假。其实,很多山寨假货在产品质量上难以保证,售后上没有“三包”,一些诸如山寨电子产品等在使用上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很难维权。 抑制假货,需要法治的不断加强和完善,需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更需要商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商家一方面依法经营,不制假售假,另一方面对侵犯自己权益的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监督部门加强监管、严于执法;作为消费者也要唤醒自觉意识,清醒地认识到每买一件山寨假货就是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纵容和对市场环境秩序的扰乱,从内心筑起抵制山寨假货的防火墙。(张柏萌) |
关键词:假货,消费者,自觉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