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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劝阻吸烟遭打”说到“德”与“法”

长城网 作者:储瑞耕 2016-12-16 08: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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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10月末的一件事,发生在廊坊某社区:一位领着孩子的李女士,在电梯内劝阻一名男子吸烟的时候,遭到对方将近半分钟的暴打,李女士的孩子被吓得直哭。该男子打完人扬长而去,警方介入调查。

  这件事过去一段时间了,但留下的问题仍然值得思考。有一种说法:事情反映了“控烟立法刻不容缓”,有一定道理;但“控烟立法”解决不了“电梯内劝阻吸烟遭打”问题。这是两个范畴的事情。

  事情虽然由“控烟不够”、“在电梯这样狭小公共空间吸烟应予惩罚”而引起,但打人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控烟”,而在于人的“法”与“德”的观念、觉悟、习惯、风气的形成,在于打人者已经触犯社会治安条例(如果构成伤害则涉及刑事犯罪),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就拿这“劝阻”来说,如果遇到一个蛮不讲理,不懂道德与法的人,那么你“劝阻”他吸烟他会打你,你“劝阻”他大声喧哗他会打你,你“劝阻”他在公共汽车上吃带有强烈气味的食物他会打你,你“劝阻”他做影响公德的一切事情他都会打你。

  近年来,“路怒”等不文明的事情,人们太多不满意、不顺心、情绪容易暴躁的事情,人与人之间动不动拳脚相加的事情,校园欺凌的事情,等等,屡见不鲜,少数人行为流氓化、粗暴化、野蛮化、暴戾化,警示我们要充分注意:一方面必须强化法制,用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人们的行为;另一方面重视人们之间关系的“心理调节”,“情绪安定”、“和平相处”、“团结友爱”,以创造和谐的社会大小环境。

  因此,对于“电梯劝阻吸烟遭打”这件事,我们有必要做两件事:一是实事求是来加以处置,予打人者以惩罚;二是举一反三来总结提炼,吸取这件事给人的关于“法”与“德”关系的教训。

  控烟立法是一个具体的维护社会文明正常运转的事情,理应抓紧。不然许多不自觉的人就会钻空子,到处吸烟,弄得到处乌烟瘴气,影响环境的美好和人们的健康。

  因此“电梯内劝阻男子吸烟”是文明的维护公众利益的完全正确的行为,应当予以保护和提倡,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事情的更为重要的方面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必须崇尚道德。在实践中提升我们的法律、道德水平。

  提升了法律、道德水平的人们,触犯法律的事情(包括在电梯里吸烟),一定不可能去做,别人批评自己的错误就会认真虚心接受,相反居然还恼羞成怒拳脚相加打人,那样的事情就更是绝对不可能去做!

  不吸烟,于自己利于身体健康,于他人和公众利于环境的美化,是有道德自觉的事情;而吸烟已经是害人害己,受到别人批评不但不接受还打人,于情于法都不可原谅!这样的人和事必须受到舆论的谴责与法规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

  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说法很精当。我们每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要接触和处理许许多多的人与人、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问题,大是大非和小是小非的问题,在这些不可回避的实际问题面前,我们要有一些原则必须明白,不可以迷惑,那就是: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法律的底线是不可以触犯的,而道德的高线是一定要努力去追求的。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劝阻吸烟遭打,法律,道德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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