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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宪法晨读”坚持经常、推广开来

长城网 作者:高凯源 2016-12-07 0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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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6年“12·4”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教育部于12月2日,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北京大兴)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

  其中的一项活动是“宪法晨读”,具体内容是:12月2日上午10:05-10:15,全国中小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各地和学校通过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就此,长城网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盛世长安小学的“2016年宪法晨读”活动,以《宪法晨读,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为题,做了图文报道。报道称,近一周以来,这所小学利用每天晨读时间,在每一个教室、每一个班级都安排了由老师领读宪法、学生跟读宪法的学习活动。

  从网上搜索“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可以看到,全国各地、各中小学都积极加入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宪法晨读,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宪法知识,从小培养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

  看了这些报道,我感觉通过晨读的方式学习宪法,非常好。早晨,空气清爽,人的注意力集中,记忆力也好,有组织地集中统一诵读宪法,既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宪法的条文规定,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又能在全社会营造鲜明的、浓厚的学习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氛围,进一步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

  12月2日这短短十分钟的“宪法晨读”,对广大中小学生而言,要全面理解和记住宪法的内容,远远不够,像石家庄市盛世长安小学那样近一周来都在晨读,也还是远远不够的。宪法晨读,应该坚持经常,全文读、反复读、熟读,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因为学生们未来的学习、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知识,利用一部分晨读的时间,比较全面地学习、掌握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内容,很必要,很值得。

  再联系到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我感觉,“宪法晨读”有必要在中小学师生之外的更广大人群中推广开来,尤其是所有公职人员,都有必要通过包括晨读宪法在内的学习方式,每天拿出一个时间段(最好是早晨的时间),对宪法加以全面学习,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经过了以往的六个五年普法,总体看,人们的法制意识有了显著增强,对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有了比较好的掌握,毋庸讳言,也还有一部分人对宪法的了解和掌握还很欠缺,亟需在“七五”普法期间加紧补课,以更好适应我国日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高凯源)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宪法晨读,青少年,法治教育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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