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社会新闻”的社会责任
●储瑞耕 一段时间以来,我总觉得某些网站的社会新闻有一些别扭,于是引起注意,这里把部分标题罗列了来做一观察与分析—— ·23岁女子在家亲热声太大,白天晚上都能听到,让邻居忍无可忍;法院判她“不准在家亲热”,女子却说是在和丈夫工作,“没什么大不了”。 ·女主播直播淫秽画面,衣着暴露,不断做出各种淫秽、色情动作。 ·男子跪地强吻陌生女子脚趾,称想做对方的一条狗。 ·男子为满足刺激,商场偷拍如厕女子。 ·女子遇上“算命大师”被带宾馆脱衣“开运”。 ·男子猥亵女性还伪装进女澡堂,医生:性爱成瘾症。 ·高校男女学生体验一日情侣,相互喂饭拍亲密照。 ·醉汉嫖娼遭嫌弃,只穿内裤冲上马路抢车撞死人。 ·教师以裸照威胁强奸学生:必须再发生八次性关系。 ·大连女子浴池内刚脱光衣服,却发现旁边女孩在视频聊天,对方还是个男的!。 ·女记者因未婚夫劈腿跳楼身亡,对方坚称两人已分手。 ·老汉与女友宾馆同居遭对方前夫闯进门砍死(图)。 ·厦大诱奸女生博导曾称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 ·少女为帮父母买房,731万拍卖初夜。…… 涉女、涉性、涉凶、涉暴、涉恶、涉丑……不是说相关网站的社会新闻除了这样的内容再没有别的内容,而是说这样的“新闻”有没有必要差不多天天不落,不时还加图片? 不是说相关网站绝对不可以刊出这样的“社会新闻”,而是有没有必要放在“要目”之中? 人们有理由问:什么样的一群记者或者“非记者”,天天吃了饭就是“死盯”这类“新闻”? 无论中外,光有“狗仔队”记者,是成不了舆论气候的,它需要各种实体的媒介来参与、承载与服务。这些媒介包括纸质媒体(报刊杂志)、声屏(广播电视)与网络媒体,而后者则是时下影响受众尤其中青年受众的最主要渠道。 人们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媒体获得新闻信息、思想信息等等,这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情况下,媒体负有严肃的社会责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诚然,社会新闻也是新闻,包括男女情事、离婚、骗婚、逃婚,以及强奸,偷盗、凶杀、血案,还有人与动物不可思议的关系,等等,但是这样的东西归根到底上不了正经新闻之坛;正常的人们也不可能对这样一类东西真正感兴趣。我就百思不得其解:某些网站天天刊出这样的东西,有意思吗? 从另外一个层面看问题:这些东西有多少可信性?从什么样的渠道而来?什么样的人们在“采写”、“编辑”与“传播”?他们的动机又是什么?是不是故意投某些人之所好,吸引某些人的“眼球”而夸大事实甚至伪造新闻?经过了什么审稿程序? ——这些,我看都是我们的网络媒体应当引起注意的。来者不拒,甚至越扎眼、越凶险、越恶心、越下流的东西,就越有兴趣,那么请问:我们的网络媒体和媒体工作者的社会良心在什么地方呢? 我的这么一篇文字,当然不仅仅是针对哪一两家网络媒体,而是希图使得所有媒体有所警觉。因为实事求是地讲,不少相当有影响的网络媒体甚至纸质、声屏媒体也在这么干,更多的是在玩“擦边球”。 社会上,有主流就有次流,有正能量就有负能量。正因为如此,我们新闻人与新闻媒体不可以不有所选择,对“新闻稿”有所采用的同时有所舍弃,并且坚持一条:一切以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安定、和谐、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为原则。 |
关键词:网络媒体,社会新闻,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