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严到什么程度
——二谈全面从严治党 ●汪金友 从严治党,将严到什么程度?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集中讨论的一个问题,也是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我理解,就是要严到党章的规定上,严到新制定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上。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说: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里边,既有依据,又有目标,既有方法,又有过程。其中的关键,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知道,在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曾经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也曾提到这个准则。他说:“比如,1980年我们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就是专门讲不准搞特权的。这份文件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2016年10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时隔36年之后,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现在无论是经济形势还是政治形势,无论是干部队伍还是党员队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另一方面,各种各样的挑战、诱惑、风险和考验也在增多。所以这次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前边增加了“新形势下”几个字。内容更加丰富,要求更加明确,规则更加具体,纪律更加严明。 《准则》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是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无论是谁,如果忘掉初心,丧失理想,一切只为个人前途,那就为《准则》所不容。 《准则》要求,高级干部须以身作则严守政治规矩。从高级干部做起,从高级干部抓起,这是一个新提法,也是一个新要求,足见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勇气。“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有了高级干部率先垂范,党风、政风都会出现一个新气象。 《准则》要求,任何人不得把党的干部当私有财产。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上对下不能颐指气使,下对上不能阿谀奉承。 《准则》要求,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近四年时间里,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有55部。(10月27日《北京青年报》)这也说明,党的管理越来越严。在“已经很严”的基础上,还要“严上加严”。对此,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有充足的思想准备。 |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