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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高悬全面从严治党这把利剑

长城网 作者:边建军 2016-10-31 0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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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开创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

  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代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通过党内法规管好自身,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条例》就是属于约束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党内规则”。全面从严治党,要有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条例》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体例结构更加科学,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吸收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许多表述更加科学精准,便于实践中把握和操作;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突出了党纪特色。

  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监督不力是重要原因。对我们党来说,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尤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复杂的局面和严峻的考验。我们党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必须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特别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这次通过的《条例》可谓恰逢其时。

  这是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马克思说过:“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一个先进的政党,总是善于在众声喧哗中听清楚时代的声音,解决时代提出的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等。《条例》正是剑指这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将其纳入处分范围,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吹响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新号角。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只要我们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就一定能赢得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美好未来!(边建军)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制度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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