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需做好“两篇文章”
日前,《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指出,到2020年,对居住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以及因其他因素确需搬迁的42万农村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方案中,目标之明确,态度之决绝,让贫困群众心头一暖。 42万贫困人口“大迁徙”,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条件恶劣、环境脆弱、灾害频发等因素,不搬即意味着不富,这显然不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必须进行,哪怕有困难也要硬着头皮上。正因为易地扶贫搬迁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所以必须确保不出差错、稳步推进。依笔者愚见,易地扶贫搬迁要见成效、要让贫困群众得实惠,最关键的就是要做好“两篇文章”。 首先,要做好“搬”的文章。易地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哪里搬、怎么搬、搬过去怎么办,这些问题需要统筹进行考虑。在此期间,必须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见,做到政府统筹与群众意见的统一,这样易地搬迁才不会是盲目的、“运动式”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这说法话糙理不糙,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再贫穷落后,肯定也还是有感情和依恋的,如果“搬”的文章做不好,贫困群众只是得到安置,却始终没有办法安心,那么这样的易地扶贫搬迁无疑是不成功的。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想贫困群众之所想,急贫困群众之所急,既让贫困群众有所居,又让贫困群众的生活切实改观,这样的“搬”才是教科书式的,才能彻底而有效。 其次,要做好“安”的文章。贫困群众搬出来相对容易,但是要留得住、富起来却不易,这就需要做好“安”的文章,对贫困群众做到安心与安置并重。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贫困群众进行易地扶贫搬迁,不是建一套房子那么简单,也不是给点安置款就万事大吉了,而是需要为贫困群众寻找致富的项目,而是需要为贫困群众创造就业的岗位。只有让贫困群众有了致富的途径和门路,群众的幸福生活才会成为有源之水,贫困群众在安居的同时才能实现乐业,易地扶贫搬迁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才会降到最低。 将贫困群众安置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这为贫困群众脱贫打开了一扇窗户,可是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必然也需要一个过程来融入和适应,有关部门做好“搬”和“安”的文章,无疑会缩短适应的时间和过程,让贫困群众尽早走上甜美幸福的小康路和富裕路。(高永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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