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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河北名村古镇,践行文保“16字方针”

来源:e观沧海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西流 2016-04-21 14: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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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由河北省委宣传部和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主办的“触摸名村古镇、寻觅美丽河北”系列网络公益活动正式启动并上线,此活动旨在深入推进“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挖掘河北名村古镇的特色文化和民俗风貌,同时搭建一个网络公益帮扶平台,吸引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脱贫,唱响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网上最强音。同时,还将与《诗选刊》杂志社共同举办“美丽河北名村古镇”网络诗歌大赛,让更多的人领略河北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

  众所周知,古村、古镇、古遗址和古建筑等,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它集历史、文物、艺术、文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集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髄。因此,每一个能够保留下来的名村古镇,都有着厚重的文化支撑和延续。然而,一些地方却重经济、轻文化,比如,有的地方对古村名镇进行“翻新”,有的地方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和旅游开发,不惜对名村古镇进行毁灭性的拆除,这无疑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折射出了乡愁文化的迷失。

  对古村名镇进行“翻新”甚至拆除,源于当今社会物欲观念尘嚣直上,更源于乡愁文化的沉沦。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文精神的缺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不够,造成人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感悟减弱;精神的物质化和文化的沙漠化,不但影响历史文化的传承和接受,也反过来影响了历史文化本身。由此表现出来的泛物质化的思潮,以及功利化的浮躁心态,严重削弱了人们对乡愁文化的向往和追求,值得当今社会反思。

  早在2013年2月,冯骥才便提出“城镇化和留住传统不是对立的,是一致的”,并提醒“城镇化不要把文化抛在外面”,可以说是对“乡愁”迷失的一种担忧。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所谓的城镇化,就是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在畸形的“经济繁荣”中,不惜毁掉先贤留下的历史文化之根。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可见,城镇化建设与保护文物并不矛盾,只要严格执行文物法,在规划设计中避开名村古镇即可。

  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古镇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古镇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古镇迫在眉睫。为此,自2012年开始,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联合开展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摸清我国传统文化家底,并对其进行有效保护。

  事实上,我省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很多,对名村古镇而言,首先应遵循文物保护工作的“16字方针。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而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保护第一位,是利用的基础和前提,所有利用都是为了更好保护和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而抢救第一,也是指在保护时是“先救命,后治病”,合理利用,可以使文化遗产得到持续发展,过度利用只会减少文化遗产寿命和价值。

  习总书记非常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有学者和媒体指出,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文物工作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如此语境下,我省启动“触摸名村古镇、寻觅美丽河北”系列网络公益活动,可以说是对习总书记提出的“16字方针”的具体实践,将会为保护名村古镇,传承美丽乡愁,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张西流)

关键词:名村古镇,美丽河北,文物保护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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