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三无电梯”兜底值得点赞
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的老旧电梯,因无法得到及时改造,埋下隐患。北京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针对不同的老旧电梯,或由财政出资评估风险、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或协调住建等部门,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或交由各区县政府进行救济。(2月23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电梯吃人”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电梯安全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议题。在很多城市里,公众生活、工作,每一天都要与电梯打交道,不安全的电梯就仿佛人们身边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加大对电梯安全的重视,将隐患尽早排除,既是监管部门之责,也是民生安全之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难发现电梯的安全隐患,难的是谁来出资维修电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繁杂,也需要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在人员高度流动的今天要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正因为此,北京全面建立“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为这一民生事项兜底,值得各方借鉴。 要护卫电梯安全,减少“问题电梯”,不外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问题电梯”的存量。在这方面,政府救济制度、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等探索和经验,均有复制到更多城市的必要性。但同时要看到,北京享有地方立法权等特殊便利,“北京经验”要复制到全国,除了全国各地主动借鉴之外,还有必要推动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使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纳入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法律框架内的标准化操作,从而事半功倍地解决全国范围内“三无电梯”维保资金问题。二是杜绝“问题电梯”的增量。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三无电梯”最好的维护,就是从源头防止“三无”现象的产生——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物业失管等现象,都应从源头思考解决办法,确保每一台电梯投入运行时都有人管理、有人维修、有人负责。当每一台电梯的运行情况都纳入规范化的前置管理之中,势必大大减少电梯“带病上岗”现象。(章门仁) |
关键词:三无电梯,政府救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