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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用最严法治观耕好生态田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玉胜 2016-02-08 10: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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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胜

  日前,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

  包括空气质量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老百姓的健康福祉,始终受到党和政府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对于74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实施全天候的自动监控和制度性的评价排序,旨在以点带面地展现我国整体空气质量状况,并力求通过好与差的优劣对比,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以推动各 地大气环境的可持续向好转变。

  盘点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狠抓生态保护的实践,无论是认知提升、力度加强还是跟踪问效,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法治观”和对领导干部严肃追责的“责任制”。

  对生态保护的依法治理和对懈怠职责者的依规问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近 年来备受诟病。面对刻不容缓、亟待破题的严峻现实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众诉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总布 局之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的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 保障。

  法治语境下的生态保护,不再是部门之事,而是全民之责;不再只从经济考量,更当视以法律敬畏。这就需要举国上下以法治思维看待和处置环保事宜。 无论是企业排放污染,还是部门监管不力,亦或是由于决策失当引发的环境灾难,依法惩处和追责都当为题中之义。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 究办法(试行)》,列举了明确详细的“问责”情形,并表达出了“终身追究”的零容忍态度。

  法律是红线、法治是底线。“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各级政府要耕好自己管辖区域的一方生态“责任 田”,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不辱“守土”使命;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公益诉讼和依法处置力度,确保相关法律制度的落实到位;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 保护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彰显“一票否决”、“一查到底”的铁腕与铁面。

关键词:生态,法治,网评

责任编辑: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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