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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出发点”说事,移风易俗岂在一纸规定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1-28 08: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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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最近,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

  移风易俗不能只靠“红头文件”

  对于领导干部,制定这样的规定确有必要,因为这关乎端正党风政风、关乎干部廉洁从政,并给民众树立起移风易俗、从简办事的榜样。这也是相关党纪法规所要求的,并无不妥。但是对于百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婚丧事宜中怎么办、办多大规模,是其正当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对于民众铺张办理婚丧事宜,政府可以从崇俭杜奢、淳朴乡俗等方面予以积极的引导,但断然没有粗暴干涉之理。

  再者,该文件制定的具体标准是否切合实际,也值得追问。比如,相比于山东、湖南等地规定干部操办婚宴不得超过20桌,该县这69桌的标准明显偏高,到底是要遏制大操大办的奢靡之风,还是给一些干部搞派场提供了“理论依据”,令人存疑。除此之外,各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也颇有一刀切之嫌。

  一种陋俗的形成,跟社会风气、地方传统和民众心理等因素都大有关系,要从根本上改变它,尤需在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社会风尚的扬弃等方面下功夫,而不能一味指靠公权力来推动。

  红头文件治礼金,或让公权力丧失公信力

  初心虽善,目的难实现

  以公权文件的姿态,禁绝地方奢靡之风,情感虽好、初心虽善,只是,程序正义上瑕疵累累,目的正义也难实现。一则,以行政之手伸向私权领域,这在权力逻辑上是悖谬的。政府责任是有限的,潜台词就是能力也是有限的。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解决,不是什么问题都适合“堵字诀”。比如一个穷人,拿了救济款去胡吃海喝,最后饥肠辘辘,公共救济就该站在道德高地忍看其自生自灭?怎么花钱,怎么消费,这是个人自由,别说民众没有花财政的钱,就算是公共福利与社保的部分,一旦公平合理地落袋为安,怎么花、如何用,谁也无权插手。风气虽坏了,以限制私权的方式去恢复和引导,不仅粗暴,而且涉嫌违法。二则,禁奢靡浪费也要讲究“层次感”。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有更多的刚性责任与义务,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责无旁贷;但对于民众而言,恐怕不宜心急,更不能靠行政命令来禁绝。至于金阳县称,“若村民不按规定办理,将取消享受一系列惠民政策,比如违反就不再发放各种补贴等”——这等于好心办坏事,中央专项补贴等政策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一个地方的风习,不是一时半刻坏掉的,重塑与整治,也非朝夕之功。红头文件不是“阿拉丁神灯”,而禁奢靡浪费更要分清主次与先后。眼下而言,依法行政、有限行政,也许和引领婚丧嫁娶新潮流一样要紧。

  难以规避简单、粗暴的执法弊端

  梁山金阳县出台《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初衷无可置疑,同时对减轻普通群众的“礼包”负担,减少辖区内红白喜事的铺张浪费也起到一定的成效。但动辄动用行政的力量,以公权强制力去约束、管理群众的私人生活空间,办成了是公权强制力的威慑力,办砸了不仅涉嫌乱作为、行政扰民之举,恐怕也会影响到公权力的公信力了。

  对于公职人员,党纪国法严加管教不仅是法纪赋予的应尽职责,也是党员干部先进性应有的体现。出台法规、规章予以约束、管制是理所应当的,而将官、民混为一谈,“一刀切”地予以限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既没有考虑到群众生活条件的明显差异,也未顾及群众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所需,10桌的酒席和20桌的酒席耗费的食材、所需的婚嫁车辆能一并而论么?

  倒不如综合红白喜事操办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结合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予以综合考量,再有针对性地予以监督、管理来得科学,也更富有人本思想,让群众感受到政策的人性和温馨。

  群众生活无小事。对于一些陋习、铺张浪费,作为地方政府,当然应介入,予以必要的引导和管理,但动不动就挥舞政策的大棒,以公权干涉公民的私域,无论有多冠冕堂皇的理由,都难以规避简单、粗暴的执法弊端。再说,也着实会对群众的生活自由产生不少的干扰。因而,如此规定,还是少出台为妙。

  公权越位别拿“出发点是好的”说事

  应该说,社会上的大操大办之风需要治理,这是不错的,但这并不能说明政府发出红头文件禁止就是正确的。恰恰相反,政府禁止老百姓摆酒是公权越位,属于权力乱伸手。一是,政府无权干预老百姓摆酒请客。请问各地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有审批老百姓家庭请客的项目吗?老百姓家里有婚丧喜事,请多少客,完全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他们自己完全有权利决定,而不需要任何人审批。政府要管老百姓的家事,难道这位官员成了老百姓的家长?二是,对于政府限制老百姓请客的规定,老百姓有权拒绝,而政府无权处罚。应该说,不管是哪一级政府,都无权对请客摆酒的农民进行罚款,因为作为行政处罚的罚款是需要法律依据的。金杨县把农民的执行情况和享受的富民惠民政策挂钩,若村民不按规定办理,将取消享受一系列惠民政策,比如违反就不再发放各种补贴等,通过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这种惩罚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权力的任性,是经不住查处的。

  不过,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说起政府干预老百姓请客,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公权越位的违法行为。但是,这种干预却可能得到认可或宽容,甚至上级政府也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这里也有两个依据:一是,他们认为禁止老百姓请客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出发点不错,动机是好的,正是这种“动机论”成为公权越位的遮羞布。二是,一些人理论和实践脱节,认为尽管从理论上说是权力越位不对,但这只是现代理念。在中国,政府不出手,什么事情都难以做到,所以还是要靠行政力量。这既是架空依法治国的危险论调,又是政府万能的错误说法,不能成为权力越位的理论根据,再多的理由不能让公权越位变得正确。

  或者说,除了行政手段,我们有什么办法刹住摆酒风?那就是宣传、教育、引导、示范,靠党员干部带头。你不是说绝大多数群众都支持吗?一件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事都要靠强迫命令解决问题,这只能说明所谓绝大多数人支持是假的。

  现在的问题是,你说这样的红头文件违法,但是,它已经发出了,谁来叫停?下面的干部群众当然没有办法推倒这样的文件,根据法律,只有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才能把政府乱伸出的手打回去,这就需要群众向上级政府举报投诉了。

  (据光明网、济南日报、北京青年报、红网等)

关键词:红头文件,礼金,违法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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