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鱼罚单”绝非小题大做,反腐应保持常态化
导语:记者从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获悉,该省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典型案例。根据新蔡县纪委的通报,2013年,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 收受19条草鱼被处分绝非小题大做 一点都不冤 当前曝出的基层腐败中,小贪一旦成患,其害势必如虎,更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的执政基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笔者认为,“收草鱼被处分”并非小题大做,对“收草鱼”官员及时警告提醒是对官员的一种爱护。党员干部不要认为平时的小礼是小事,其实那都是慢性毒药,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少小官“大贪”,就是从贪小一步步滑向贪大的。反腐败斗争要从党员干部的“小毛病”抓起,严禁党员干部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分一毫,从严从快查处“小毛病”,抓早抓小,斩断乱伸的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让反腐无禁区、无死角,让震慑在官员内心真正成为一根带电的“高压线”,打消官员“揩油没事”的心理。 收受草鱼被处分不应意外 对于官员,即便是普通的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不管是大是小,都应该被纳入纪律监察之中。有古语指出,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官员违纪处分方面,也是如此。有的干部认为,对于收受17条草鱼这样的小事被处理了,而那些贪脏枉法的大事,有的人还在逍遥纪外、法外,因此有些心理失衡,从某种程度上也给一些人滋生了侥幸心理。因此,对于“苍蝇”收受17条草鱼的事情要严肃处理,对于“老虎”严重违纪的事实,更要不管是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有的干部花着单位的公款,买茶具、酒水甚至自己抽的烟也要用公款来报销,虽然此前这类行为是非常稀松平常的事,但在新的纪律要求下,这样的公款支出行为,显然是超过了应有的界线。在从严治吏的情况下,要加强管理,还需要通过规范制度来使这种治理行为有据可循。 “草鱼罚单”为反腐增量 在各地层出不穷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中,新蔡县的这则处分之所以能够被舆论聚焦,显然不是偶然的。就时间而言,被通报的相关违规事例发生在2013年,距今已有两到三年。就通报所涉及的具体事物而言,此次公职人员收受的数额依旧不大:仅仅19条草鱼,价值1727元。如此一则“草鱼罚单”,很容易促使人想起类似的新闻。譬如,就在去年11月,山东巨野县发布通报,该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两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 如果说,一次“苹果罚单”尚不足以引起民众重视,那么接踵出现的“草鱼罚单”,只会越来越让社会意识到: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不论其行为如何,只要违背相关作风建设规定,就可能会被处罚。 已不再鲜见的“苹果罚单”与“草鱼罚单”,它们究竟该如何来被看待?在我看来,这一方面体现出的,是对公职人员作风整体约束力度的加强。假如对比此前,我们就会发现,即便只是在前几年,公职人员因收受苹果或草鱼而被严厉处分的新闻,几乎难以出现。另一方面,接踵而来的“苹果罚单”与“草鱼罚单”,在对公职人员形成现实的威慑力,令其行为有所忌惮之外,对于整个社会的反腐意识与规则意识成熟,都具有分外正向的意义,或者说是一次“增量”。 公职人员良好的行政作风该从哪里来?毫无疑问,它来自于管理制度的趋严与全覆盖。我注意到,在河南省纪委的这次通报中,其实不仅仅有着所谓的“草鱼罚单”,还有着其他一些事例。譬如,洛阳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考察组私自改变考察内容,并给予考察组成员每天补助100元,村委会主任被警告处分。某种程度来讲,官员的作风建设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当每张“零容忍”的罚单都能成为一次反腐与作风建设的“增量”,那么良好的行政风气足以期待。 要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草鱼虽小,却有成为官员腐败源头的可能,这根本不是危言耸听。试想,如果张勇收受19条草鱼不被处理,或许他的胆量越来越大,到后面是否可以借着职务的便利为施工单位提供更多的帮助,收受更多的物品甚至钱财?作为党员干部,得鱼事小,但鱼的来头不清白,这鱼拿得也烫手。处理张勇,就是因为其所作所为这不仅影响党员干部公众形象,而且久而久之,将会在违法道路上越陷越深。 不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就会带来地动山摇的后果。纵观被查处的苍蝇老虎,最开始违纪都是始于一些小事。抽别人一包烟、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笔礼金,都看不出腐败的迹象,但正是在这些小事上没有把好关,被逐步拉下水,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身为政府工作人员,要以悬堂拒贿的羊续,赋诗拒贿的于谦,挂联拒贿的林则徐为楷模,能够拒礼门卫,拒礼事外,才能明明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踏踏实实干事业。 (据西安晚报、南方网、河北新闻网、长江网等) |
关键词:草鱼,处分,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