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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整顿,让“奇葩证明”成为历史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5-12-31 08: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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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今年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外出旅游、买卖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证明。不仅如此,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健在”、证明“结婚前未婚未育”、证明“我是我”……连兑换残币、保险赔偿等事情,也需要一纸证明做背书。这些荒诞现象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较大的社会反响。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解决此类荒唐证明的问题。专家表示,即将到来的2016年,民众有望从“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网上办”中获益。

  别再让“奇葩证明”伤了群众的心

  今年5月份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引入“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事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并费解地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连总理都对各种“奇葩证明”忍无可忍了,可见这个“奇葩”的事情已经严重到了何种程度。

  实际上,相关公共服务部门为了实现一定的管理职能需要,在办理特定事项时要求群众开具相关证明,绝大多数群众也会理解配合。但诸如“我妈是我妈”“我还健在”等可笑的“奇葩证明”则是毫无意义的,不仅证明不了什么,反而会白白耗费宝贵的社会资源。不仅耽误了群众的正事,长远来看,最后损伤的还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还需注意的是,个别部门的公务人员将一些“证明”当做权力谋私的工具,给好处就开,不给好处就不开,完全将职责使命抛之脑后,拿各种“证明”为难群众,致使该办的事情长期拖着不办。群众也为了这些“奇葩证明”跑断腿、伤透心。

  “奇葩证明”之所以长期存在,既有制度原因也有相关办事人员的原因。因此,在推进简政放权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区分,加以甄别,出台有效的解决措施。让“奇葩证明”不再奇葩,不仅是打造高效、廉洁、便民政府的需要,更是党和政府对人民负责的“良心”体现。

  可喜的是,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各方面制度体系会越来越完善,从源头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成为可能,有理由相信,各种“奇葩证明”会逐渐从我们的社会中消失。

  “奇葩证明”畅销有深层次的原因

  必需的证明被扩大化。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群众在办理很多事情前也需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却未很少听到群众为简单的“证明”叫苦不迭的。或是现在还未能实现群众信息在全国办公系统联网,达到信息共享。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很多时候办事需出具证明类似婚姻证明;或是我国现在证件制度不是十分完善,有些领域未涉及到,需要以证明的方式代替证件来享受优惠条件,如中小学生乘坐火车。本只一小部分领域需要出具的证明,后来演变到越来越多的领域需要证明,诸如买房要单身证明,户口变更需要“我就是我”的证明,有些证明甚至连相关部门都无法出具,就有可能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无需的证明被现实化。证明“我就是我”、活得上好的人未死亡等很多“荒唐证明”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很多单位包括企业在为群众办事时,害怕“担责”,其实质是证明的功能的异化,一张证明纸成为办事人员和单位为自己错误开脱的“免责单”,也成为了极少数办事人员的“摇钱树”,而非处于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

  是时候从源头清理整顿“奇葩证明”了

  需综合治疗

  首先是“外科治疗”,直接动手术切掉“赘肉”。事实证明,一些证明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毫不犹豫地砍掉。比如,一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兜里也揣着身份证与户口籍,你非得要人家开一个“健在证明”,这不就是存心为难人家吗?身份证,就是一个人法定的身份证明,凡是与身份相关的证明都可以且应该用身份证,无须更多权威性、准确性更差的证明,如居委会证明。假如认为身份证也有漏洞,存在“一人多证”现象,那就是管理部门没做好,责任不应由公众来担。

  其次是“内科疗法”,针对肌体“病灶”下重药,使肌体组织康复,提升环境适应性。公众对证明颇多怨言,更多在于办证烦、办证难——证明办理流程复杂、环节众多、办事窗口少、服务时间限制、工作人员不负责、行政部门之间信息不互通、不同地区各自为政等现象。社会都迈进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如果行政部门还留在工业化甚至农耕时代,公众办个证明要在不同行政部门来回跑,两者不是有“代沟”么?体制内理顺关系、内强素质,才能方便公众、外树形象。

  再就是“化学疗法”,个别公共部门人员头脑中的官僚作风、老爷做派是工作作风上的“癌细胞”,需要进行“化疗”。央视不久前曝光一位“北漂族”回乡办理出入境手续,每次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都说少了一项证明,但又不一性告知,害得他一共跑了6个来回、共3000多公里才办成。如此工作作风,应该狠狠刹一刹。

  社会共识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大网上办理力度等,都是降低公众办证焦虑的有效举措。清除“奇葩证明”同时,还要在上述入手,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要对症下药

  对于那些不证自明、无理取闹的证明,能砍则砍,该取缔的就坚决取缔,不为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留下空间。与此同时,对现有制度要进行升级和细化,明确责任归属,什么样的证明该由哪个部门来办,具体流程是什么,也要有清晰的界定。事实上,世上本没有难办的证,因为民众的诉求被漠视久了,才有的“办证难”。

  多部门联手发力

  对“奇葩证明”加以清理整顿,契合民意诉求,也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但要厘清的是,清理“奇葩证明”并不是做一个简单的“减法”。大体来说,“奇葩证明”分为两类,一类是某些证明本身就是“奇葩”。对这类证明,要坚决予以取缔。

  另一类“奇葩证明”,奇葩的不是证明本身,而是证明某种身份或状态的过程。比如说“证明我妈是我妈”、“结婚前未婚未育”,看上去似乎有些无厘头,但在特定情况下,譬如发生财产变动、变更某种法律关系时,其实是需要甚至必不可少的。而且可以预见,从熟人社会到契约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用,很多时候就是建立在各种证明之上,这些证明会越来越多。公众之所以怨声载道,主要是因为本来很简单的事情,被有些公共部门搞得无比复杂。

  确切地说,“奇葩证明”的“证明”其实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是由于某些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以及人为因素,造成了民众在办证明的路上来回奔波、狼狈不堪,透支了过高的办事成本,因而心生怨气。有些证明,可能很多部门都能开,有时候甚至只是按一个“回车键”的事儿,但也正因为如此,“龙多不治水”,哪个部门都不愿管,相互推诿扯皮,冷眼相看民众为办证而疲于奔命。这才是真正荒唐之处。

  (据华西都市报、广州日报、中国江苏网、红网等)

关键词:奇葩证明,简政放权,作风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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