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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思维,合力清理“奇葩证明”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5-11-24 08: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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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吴知论说,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应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将探索实行“承诺+监管”的办法,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材料。

  莫让“奇葩证明”伤了民心

  虽然,面对这些“奇葩证明”一些部门果断地“删除”了,但是当需要开这个证明,又求救无门的时候,更让群众觉得无所适从,在点赞这些部门做法的时候,也不能忘了“善后”,这样才能去除这种社会诟病。

  作为办事人员,想必也不是故意为之,只是规定要证明,他也是依规章制度办事,如果不按规矩办事,给群众行了方便,那事后的责任人也变成了办事人员,这显然是行不通的,而群众去开这个证明更是感觉很无奈,要破解这一问题,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就是从制度的完善上来。

  虽然,现在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得到了改善,但是“事难办”的情况还有待改善,“奇葩证明”让群众办事困难,自然会心生怨气,直叫老百姓“伤心”,显然不能让这种问题成为堵塞干群关系最后一公里的“拦路虎”。

  国务院一句:“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让干部不在面对群众的诉求无奈,群众也不在为了一纸证明东奔西走,资源共享,制度落实,让群众办事不再难。(魏露)

  根除奇葩证明需“步调一致”

  须提高违规成本

  “证明难”及“奇葩证明”的泛滥,有简政放权不到位、权责关系未厘清的因素,有工作人员相互推诿、刁难民众、吃拿卡要的因素。但必须面对且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不容乐观,弄虚作假行为多发,虚假诉讼、死人领社保、富人领低保、学历造假等现象屡见不鲜。如此现实导致公共部门对各种书面证明过度依赖——说谎和欺瞒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办错事、给错钱却要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出于自我保护,办事机构和经办人只好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各种证明。因为有证明就可以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至少能减轻自己的责任,于是只得让群众多跑腿。该做法的弊端显而易见:提高了民众办事成本,降低了社会运转效率,让诚实守信者替违法失信者分担责任。

  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并探索实行“承诺+监管”的办法,对减少各类证明材料不无益处。但该做法可能会产生新问题,即难以对“承诺”进行监管,虚假承诺很可能蒙混过关,侵蚀公共资金乃至守法者利益,甚至导致虚假证明横行,社会管理出现混乱无序局面。在严格的问责下,办事机构或工作人员出于自我保护目的,极有可能要求办事者重新提供证明,再次滋生各种奇葩证明。

  由此,在实施方案中必须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凡是造假者均应列入黑名单并追回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让造假行为得不偿失、寸步难行,才能消除公共部门对各种证明的过度依赖,进而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彻底破解各种奇葩证明问题。(史洪举)

  部门联动必不可少

  清理“奇葩证明”,不能只是取消几个审批事项那么简单,它更像是“流程再造”的过程,与之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应该充分参与其中。在日后清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时,各个相关部门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想象如果自己是办事群众,沿着“流程再造”之后的步骤,手续还能不能走得通。如果走不通,应该采取何种配套措 施加以完善、修补,绝不能“三千烦恼丝,一剃了之”。

  因此,要大力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共享,既让各部门加深了解、加强联动,也让群众对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不用再跑冤枉路。同时,还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将服务群众的意识根植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心中。(唐华)

  需要上下合力

  解决奇葩证明拖不得。一些负面现象早已有之,之所以长期未能解决,关键是因为多年来整治这一问题的决心还不够。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审议通过《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是对中央有关部门职能的梳理,也是对地方政府权力的约束,体现出彻底铲除奇葩证明生存土壤的坚定决心。

  解决奇葩证明,更需要上下形成合力。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最终要落实到地方和基层。年底前解决奇葩证明,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地争分夺秒开展工作。首先,应该以各地政府为主,牵头做好奇葩证明的统计和定性工作。一些日常证明,究竟是不是奇葩证明,需要尽快定性,一个地方和基层单位,究竟有多少奇葩证明,需要尽快统计归类,这是开始整治奇葩证明并最终取缔的前提。从目前公众反映的情况分析,各地的奇葩证明数量不少。仅去年年底某省会城市被媒体曝光的奇葩证明就多达33种,譬如:有计生部门要求出具大龄独生子女证明、新生儿上户证明、申报证明;学校让出具子女在外上学,无监护人证明;医保单位要求居委会出具怎样生病、怎样住院的证明;工商管理部门让出具不扰民证明……

  其次,要着力解决好公权力边界问题。应该由各级政府牵头,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还要建立和完善与奇葩证明有关的问责机制,并公诸于众。把政府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交给市场,权力运行干净透明、权力边界清晰,才是彻底解决奇葩证明怪象的治本之道,这些都离不开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力同心。(毕晓哲)

  对解决“奇葩证明”的期盼

  期待之一,全面彻底解决,不留尾巴。既然是国务院层面解决“奇葩证明”问题,就应该把所有涉及“证明”部门,全面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分门另类地列入清单,给出明确的说法,让百姓一目了然,不再猜谜。

  期待之二,统一时间实施,不搞例外。现在,已经有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奇葩证明”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属于先走一步,但在实施上仍然不一致。国务院拿出“奇葩证明”解决办法后,应该全国统一实施,不能再出现不同步现象,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没有例外。

  期待之三,突出依法便民,防止随意。不能为了清理证明,不问所需而清理;也不能以任何借口搪塞清理。要着眼于依法便民,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决砍掉那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并建立清理取缔清单和需要保留的证明清单。对清理后的事项,要强化有针对性的监管,防止取消审批后放任不管。对确有必要保留的证明,也要将其放入法治笼子,依法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防止出现随意。(董宏达)

  (据新华网、法制日报、东方网、南方网等)

关键词:奇葩证明,监管,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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